想送,我也要自己回。
江雪不知懂没懂,反正没追问,趁好不容易见面问起了时濛最近的生活。
在听说时濛和街坊邻居相处得不错时,她松一口气,又为其他事担忧:“早知道当初把房子买在市里了,真怕你在那儿呆太久,忘了怎么画画,反倒学会一身广场舞的好本领。”
这话戳了时濛笑点,他弯了弯眼睛,说:“不会的。”
他笑起来眸底水光粼粼,比没表情时候不知生动到哪里去。
江雪忍不住看了好几眼,然后凑过去瞧他拆了绷带的手,秀眉微蹙,如同惋惜碎了一角的白壁:“这疤应该能去掉吧。”
时濛也看一眼:“去不掉也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江雪拍桌道,“要是留了疤,我倾家荡产也要让那个时什么卉在牢里不好过!”
随便说说的,毕竟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既然提到这茬,江雪顺便提一嘴:“其实能这么快解决,还真亏了那个谁。”
她说没想到那个谁挺有两下子,办事干净又效率,也不囿于所谓的情面,先前还以为他是个标准的商人,只会耍滑头为自家企业谋利呢。
这让时濛想到那天傅宣燎进到屋里帮他装画架,两人在岛台前的对话。
“不算耍滑头。”时濛说,“那些是他应得的。”
江雪并没有帮傅宣燎说话的意思,她只陈述事实,将选择权交给时濛。
“抛开误会,那个谁当朋友还是挺不错的,只是……”
她没说完,时濛却大约能猜到她想说什么。
只是错过便错过了,由不得重头来过。
由于电话通得勤快,江雪的前未婚夫,也就是那个靠吃江家软饭念完博士开始创业的“青年才俊”又开始追江雪的事,时濛也有所耳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