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那么上海,浙江农村为了造就你这座城市所支付的情感代价,实在太大了。

妈妈太熟悉上海,因此深知两端之间的不公平。

她知道不公平是永恒的,但她要做点事。

几年读信、写信的结果使她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义务在这些村子间办识字班,在年轻人中扫除文盲。以前已经有一些小媳妇想识字来找她,她觉得不如干脆把事情做得更象样一点。

东边一里路之外的桥头已有一所简陋的小学,办在一个破败的尼姑庵里,但是,当时那里招生太少,要收学费,一般农村青少年进不了。妈妈知道,要吸引大家来上识字班,第一个条件是不收学费,第二个条件是上课时间要顺农活,也就是要在大家收工以后或不出工的日子里上课。

这样办,她粗粗一算,来的人会很多,光她一个人来教,吃不消。

要找一个人来帮忙。

有文化,能教书,愿意尽义务,完全没有报酬,又必须是一个女的,出来教书不影响家庭生计……

这样的人,在当地农村,哪里去找?

终于,她想到了自己娘家朱家村,西边半里地之外的斯文富贵之地,只能从那里搬救兵了。

外公是地主,妈妈去朱家村找人有点不便,但妈妈一直缺少政治意识,心想义务教人识字,这样的好事谁会反对呢?

找到的那个人,便是朱家村除外公之外的另一个“破产地主”朱炳岱先生的年轻妻子。

朱炳岱被划为地主也是因为父辈的家声,到他自己已没有地产。他的妻子身材娇小、美貌惊人,比妈妈小一岁,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与小阿婆一样。姓王,叫王逸琴。

在妈妈还没有嫁到余家时,王逸琴已经嫁到朱家村了。妈妈一直说王逸琴比自己漂亮,但大家都说妈妈的气度更大一点。妈妈出嫁前与王逸琴谈过两次话,彼此印象都好,妈妈也由此知道她文化不低。

现在,妈妈抱着我,敲开了王逸琴家的门。

开门见山,妈妈对她说:“你帮帮我。高地地太苦了,年轻人都不识字。我打听了,别的一些村也是这样。我们两个一起办一个识字班吧,我教语文,你教算术!”

王逸琴说:“亏得你还想到我。”

妈妈说:“这事没有报酬。”

王逸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看,我是地主的老婆,别人都不喜欢我到外面走动。”

妈妈笑了,说:“我还是地主的女儿呢。”

王逸琴问:“万一人家拖脚怎么办?”她说的“拖脚”,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检举、揭发,我们那里把“拖”字发音成“得唉”。她的意思,如果有人检举、揭发,有一个地主的女儿和一个地主的妻子一起办了一个识字班,一定有什么不良目的,该怎么办。

妈妈回答道:“有人拖脚,我们歇手。”

“脚”和“手”对仗,说出口之后妈妈自己笑了,王逸琴也笑了。

那么简单就说定了,王逸琴把妈妈送到她家东首的竹园边。妈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美丽的少妇,问:“你这旗袍是上海做的吗?”

“我没去过上海。这旗袍是在娘家新浦沿做的。”王逸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