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液体,分析是否为酒水。
窦县令泡在酒液中的上半身,皮肤发白,起皱,有鸡皮样反应。
在进一步剖尸前,元幼荧,解开了窦县令所有衣裳。
果不其然,在窦县令的胯裆处,发现了一方一寸长宽的印记。
是一枚类似刻章的刺青。
墨青色方框里,一个竖长的篆体字“安”。
窦县令曾是盛安阁成员,那设计害死陈延鉴,而后中毒死于大理寺狱的钱汪,胯裆处被剥走那块皮,应当也是这样的刺青。
假设钱汪也是盛安阁成员,那是不是佐证了元无定也是?
钱汪无疑是被人灭口的,甚至死于羊蹄子山棠溪湖的郝樵夫,也被被误以为是盛安阁的成员,扒光衣裳验查身份。
那是不是意味着,有人在追踪盛安阁成员?凡露出马脚者,就会被灭口?
元幼荧将验尸的发现与猜想,一五一十地转达,崔明昱与李九郎听后,各自都陷入了沉默。
良久,崔明昱道:“即使我们怀疑赵先生与窦县令并非自愿自尽,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