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月,两个高中生行走在灯火通明的外滩,人挤人人看人。

沈路偏头问我,宝宝想去哪儿玩?

我表情犹犹豫豫,很难和他表达我的诉求。听说这附近一家酒吧新来的驻唱只唱一类歌恰好是我迷恋的那种曲风,而我这个高中生,想要去看一看。

十年前还不像今天,十四五岁的女孩都敢将裙边开叉到大腿根,在乐池里蹦跳摇晃。

磕磕巴巴说了半天,沈路听明白了。

现在我们一同坐在不起眼的角落,见过世面之后我终于明白酒吧为什么是传说中的恋情高发地了。光线昏暗,视野模糊,雾里看花,丑人变得不难看,普通人美三分,像沈路这样先天条件优越的,前来搭讪的一个接一个,只多不少。

论坛里传说中又帅又会唱的驻唱还不知道在哪儿候场,我先闷了一口酒,趁着沈路推拒别人的间隙。

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从黑暗处露了半张脸,沿着追光走到光影下,我的兴趣被接踵而至的搭讪者闹得没了一半,百无聊赖撑着下巴,只能判断出来人身形还算高大,略显单薄。

他背了一把吉他,这是肯定的,搞驻唱的会乐器是基本项了。

起初零零散散没几个人往驻唱那儿看,直到他握上立麦,连帽衫上的帽子还扣在他头上,遮住了看不分明的脸。

酒吧话筒的音质很烂,非常一般,但他张口唱第一个字,我想

无论这个人长成什么样,我都要去认识他。

他唱了一首又一首,低沉喑哑,最后以dbmh收尾。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沈路,他原本就对上个世纪的摇滚不感兴趣,来这里全是为我,此刻被两个女孩儿缠得脱不了身。

我看得眼热,头脑发胀,突然起身往熄灭的光源地走,酒吧里里外外被一首英文老歌覆盖,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可惜我对此算是深恶痛绝。贤中的下课铃声就出自于此,我看见那个驻唱也停下了脚步。

他摘下帽子,露出了熟悉的一张脸。

我的同班同学,夏翊。

第7章

沈路急匆匆地追过来找我,他吓了一跳,生怕我智商倒退成三岁幼童,在昏昏暗暗的酒吧里被人拐去了。

那两个戴了厚重假睫毛的女孩走近我们,其中高个的见多识广,撇了撇嘴,凉薄的两片唇上下一搭:“玻璃啊,怪不得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被她戳中私隐,说我也罢,沈路何辜。

我忽然暴起,骂得极难听,关你什么事?册那,没宁教,勾不到佬,只晓得错比的雌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