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所以布料并不像一般的细麻布那么柔软,反而很硬挺,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不一样的。

两种布料都是颜色纯正又华丽的,加上造价高昂,确实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布料。

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新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第55章

老裁缝店里的那些高级布料实际上都是为郡内的贵族准备的,其中最大的顾客自然是威廉姆斯家主,魏薇之前购买的布料都是老裁缝带去城堡的样品,按照她的喜欢都是素雅的款式,那些华丽的,更符合贵族审美的颜色则比较少。

趁着这次出门,魏薇干脆多挑了一批布料,因为她想到既然要去王都参加王后的生日宴,那么她们三人的礼服也是要另外准备的。

虽然说最好是去王都的裁缝铺定制,那样才是更符合王都审美潮流的,但如果路上出现意外耽误了路程呢,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他们就无法保证能在宴会之前做好礼服了。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现在就准备一件,即使可能不那么符合潮流,但至少不会失礼于人。

除此以外,他们去王都之后说不定还会接到其他贵族的宴会邀请,即使不能每次都穿不同的礼服,但至少也要有两三套不重样的才行。

所以魏薇不仅买了给王后的礼服布料,还买了自己喜欢的,多洛莉丝喜欢的以及适合费利克斯,又符合她的审美的布料和毛皮。

她这么一挑,直接就把裁缝铺里堆积了许久卖不出的高级布料给挑走了大半,把之前分红的汇票花掉了一半,让旁边目睹了这一幕的其他客人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也乐得老裁缝嘴巴都要咧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