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鲁惟与说的是,年后她再去找别的工作,目前这份工作只是过渡。
但无论是她,还是鲁惟与都知道,只要她的事没有解决,再找到其他的工作都是不可能的。
可能是受越来越糟糕的睡眠影响,徐念溪记性也不太好起来。
又一次在厨房发现她不小心遗落的杯子时,她是紧张慌乱的,用收拾残局的速度飞快把杯子拿回卧室。
又又一次发现,她也是,甚至还收走杯子后,还默念了三遍:
徐念溪,自己的东西放自己的卧室,要是再乱放,就打你的手。
又又又一次……发现,徐念溪要还是,那就很奇怪了。
徐念溪甚至会有,果然还是这样的宿命感。
然后默默把杯子挪回自己卧室,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她这会儿也不敢去想程洵也有没有发现。
因为现在已经不是发没发现的问题,而是程洵也发现几次的问题。
事实证明程洵也确实是发现了的。
前天晚上,厨房岛台还有个圆滚滚的柿子一样的马克杯,等他进自己卧室拿件外套的功夫,那柿子杯就不见了。
很显然,徐念溪拿走的。
但过了几天,又有一个,狗狗杯出现在茶几上。
这次它出现在他眼前的时间更久一点。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出门,那只狗狗杯还在茶几上,静静坐着。
显示出,她的主人,把它忘在外面一整宿。
程洵也对这些小变化都看在眼里,他没说话,也不做什么。
只默默地观察着徐念溪。
就好像观察着一只小心翼翼的蜗牛,它偶尔从蜗牛壳里探出自己的触须,看外面的风景,立马又收回去。
但时间一久,它似乎是确认外面是安全的了,也就不怎么着急收回触须。
果然,一段时间过去了,徐念溪的杯子出现在她卧室以外的地方,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
然后某天,又被突然反应过来了的徐念溪,一起收回。
但过了几天,房子某个角落,又悄悄长出个徐念溪的杯子。
而且说来也巧,程洵也每次都能和她的杯子来一场不期而遇。
这一切完整地,显示了徐念溪的防备心似乎在慢慢下降。
-
这段时间以来,陈振第一次穿得规整,甚至还打了领带,抹了发胶,不复之前的不修边幅。
这会儿才看得出来,他其实挺年轻的,顶多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长着张很显小的娃娃脸,说他只有二十出头,也有人信。
姜颂传给徐念溪情报:“振哥要去求高中同学帮他找点业务。”
徐念溪愣了下:“老板和他高中同学熟吗?”
“不熟。”姜颂摇头,“熟的话,至于拖到现在才去吗?你看振哥还拎着酒。”
陈振正往外走,他个儿不高,平时话也不多,不善于交际。
这会儿穿着件不够合身的西装,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再配上右手大红色塑胶袋,上面印着关公坊酒厂。
整个人和体面、自然、拿得出手这种词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