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2)

那个男人坦荡荡地表示,捞起了季平,救了他的小命,还收留了他,他就应该报答他,所以季平要入赘他家;又说,我是被季平捡回来的,他也收留了我,我就得给他家干活。

季平傻乎乎地附和点头。

我心中狐疑,假意答应了男人的要求,旁敲侧击地在渔村里打听。

原来,男人把季平救回来之后,在季平的襁褓中看到了绣着的“季平”二字,想来是季平的名字,才这么称呼季平,也是这么告诉季平的。这事情许多人知晓,因为村里没人识字,还是男人拿着那块襁褓去了镇上,问了好些人才知道的。男人原本是想找到季平的爹娘,将季平还回去,找了两年多都找不到人,才决定让季平入赘到他家,给他当儿子。

我听后失笑,真是看多了华家人,见什么人都像是衣冠禽兽了。又或许,华家人就是这样的阴暗,我身上流着华家的血,也免不了有这样的恶习。

渔村是个很朴素、很平凡的小村子,日子千篇一律,琐碎而平静。离开了那个时空,我仿佛也远离那些腌臜事,整个人安宁了下来。

季平说我变了,不像是当初在海里见到我时的模样。那时候的我像是渔民们口中的海妖,头发如海草,漂浮在海面上,会在太阳落山后爬上船,用长头发把人拖下海淹死。现在,我像是个普通的女人。

我笑他。

一个孩子,张口闭口说女人,实在是滑稽。他懂什么是女人吗?

这话一出口,我就尴尬地沉默了。

我这辈子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倚门卖笑,虽然只有最后两年做得似模似样,但有些坏习惯养成了多年,戒不掉,一不留神,荤素不忌的话就会从嘴边溜出来。

季平听到我的话却是没有尴尬,还是如往常一样咧嘴笑,得意洋洋地说他知道,他快要入赘了,以后秦芳芳就是他的女人。

我继续沉默着,原来是尴尬,现在则是茫然,豁然发现,三年前,那个吃力地把我从海中拖上岸的少年已经要成婚了,将为人夫、为人父。

秦家办喜事的那天,屋子被装点一新,红得耀眼。

秦芳芳生了一双丹凤眼,娇俏可人。因为秦家人丁单薄,后来又多了我干活,秦芳芳养尊处优了两年,皮肤养白了回来,一身大红色的嫁衣,显得她更加白皙漂亮。

我看着两人拜堂,眼眶中含了泪水。

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情,我之前都没被邀请进过喜堂。我并没有觉得遗憾或嫉妒,而是由衷地为季平感到高兴。

秦芳芳同季平两人青梅竹马地长大,早就知道自己会同对方过一辈子,少女怀春、少年慕艾之时,眼中就只有对方,如今新婚燕尔,自然过起了蜜里调油的日子。

海边随处可见的贝壳已经不适合被当做礼物送给新婚娇妻,季平带秦芳芳去镇上买首饰和花布,去逛庙会灯会,还自己偷偷摸摸地去夜钓,卖了鱼,带秦芳芳下馆子吃顿好的。

秦家夫妻嘴上嫌弃两个年轻人不懂得过日子,眉眼却弯成了月牙。

我也笑着,看着这对璧人,那个时空的事情真正离我远去。

我不是华白,而是阿白,没有姓氏的阿白,被季平捡回来的阿白。

一年之后,秦芳芳仍然没有怀孕,季平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笑容减少、淡去,直到彻底消失不见。

我起初以为他是在担心子嗣的事情。秦家夫妻也忧心忡忡。我竭力思考着,自己有什么能帮到这两个年轻人的。可是,我在青楼里面只学会了避孕和打胎的法子。

季平原本出海顶多两三天就能回来,现在则七八天回来一次,镇上更是再也不去了。

秦芳芳也变了,阴霾消沉了一阵后,她的一双丹凤眼越来越勾魂夺魄。季平出海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