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1 / 2)

似乎有点草率,但其实蛮有道理的,首先调查“异常”,很对的思路啊。

再深入查查,有人看见过那男生配钥匙,还有人看见他去礼品店买了个礼物……

总之,将那些小线索和不算疑点的疑点综合起来,嫌疑人就差不多定了。

而当老师们找到他时,他很快就交代了。

消息传来后,大家很不理解的是他这么做的原因。

没零花钱给外校的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刚好又听到那个人在炫耀自己的零用钱,所以……一不做二不休?

啥玩意儿?

“哇,为了给对象买礼物就偷东西,太不值了吧。”

“就是,买啥买。”

“什么对象啊我去,眼光太差了吧。”

类似的一些言论在初二一班的教室里响起,不过很快就被女生们反驳了。

“你怎么知道是那个女生的错?”

“那个女生让他去偷东西了?你看见啦?”

“说不定那个女生根本就不清楚,开开心心地收到了对象的礼物,哪里知道这个人偷钱,女生才惨呢。”

果然,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啊,容心撑着脸懒懒地想着。

一般来说,性别不同立场也不同,嗯,当然,极度自觉或者为了利益而站在男性立场上说话的女人也不少。

挺有意思的,呵。

不过班里的女生毕竟还小,倒都是为那个女朋友说话的。

如果那个小女孩真不知情,得知消息后一定会觉得超级恶心的吧,她稍微换位思考一下,就觉得恶心坏了。

谁特么稀罕你偷钱买礼物了?!

……这样。

交往对象的质量其实也代表着个人的眼光和水平哦。

毕竟物以类聚嘛。

所以谈恋爱可要慎重啦,一不小心就会变成苍蝇或者臭鸡蛋的。

这件事情的结局就是那个偷钱的男生转学走了。

就算学校网开一面,他也一定会转走的,哪还有脸继续待在这里,这里谁都知道他偷同学钱了。

只是失窃案结束了,余波却还在。

虽然学生们知道原因后,把他和恋爱对象鄙视了个半死。

但是,恋爱的苗头却有点儿冒头的征兆了。

也不算奇怪,咳,当初除了上面分为性别两大阵营的言论,也有一些巧辟蹊径的。

比如说“卧槽,才初一就有对象?!”“啊,真厉害。”“啧啧啧。”

对此,内心是成熟大人的容心表示很正常。

青春期嘛,该来的总会来。

日语里这词的汉字是“思春期”,好像更直白一点儿?

不过,她虽认为正常,但也不意味着支持或提倡这群小孩早恋。

呵,十四五的小屁孩还想谈恋爱?

别搞笑了(白眼)。

☆、第71章早恋,呵

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大脑分泌的激素所造成的甜蜜幻觉罢了。

被称作“恋爱兴奋剂”的那些东西,啧。

如果只是喜欢愉悦欢欣的情绪的话,去购物好啦。

比较经济适用的方法就是吃块巧克力,很简单哦,就算发胖也要比陷入恋爱导致头脑混乱好得多。

爱情……呕,恶俗。

容心很反感这种东西,或许当事人会觉得很美好、世界都美好了之类的,但是……

明明会导致愚蠢和盲目才对吧。

她的反应确实有些过于激烈了,不过,也情有可原。

一个十六七的女孩子发现自己认识的人因为所谓的爱情而陷入了极其糟糕的境地这种事情,很难不给人一个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