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的声音,一下一下,重刀下落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
他在分尸。
小卖部叔叔是惯犯,做这事很利索,小时煜看见他走到高瘦男的脚部尸块旁,蹲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串尼龙绳。
小时煜记得,当时FBI的英语新闻里有报道,加利福尼亚连环杀人案就是用尼龙绳捆的尸块。
纪世明用尼龙绳在脚部尸块上打了一个蛆虫扭动的死结。
打结这个动作对杀人、分尸、逃避追查,其实毫无用处,但纪世明每一次杀人,都必须要做这道工序,像是作为魔鬼的生活仪式感。
他停下来,静静欣赏了一会自己的绳结,像在欣赏幽白兰花盛开,表情甚至有几分君子的陶醉。
他不知道,门外,有另一只小小的魔鬼,正在监视他。
过了一会儿,门后的小时煜看见纪世明叔叔站起身,他走了几步,似乎碰到了障碍物,于是踢了一脚
骨碌碌……
高瘦男的头颅滚了出来,血迹淋了一。死不瞑目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门口的小时煜。
七岁的谢时煜一声不吭站在门后。奇怪的是,他看到这些血、尸块、被勒断的人头,却一点不适的心理反应也没有。像在看一团肉红色橡皮泥,被人掰成了好几块,什么感觉也没有。
小卖部叔叔向504室的卫生间走去。
小时煜知道,他要开始洗手了。
叔叔洗手的工序有点多,而且跟强迫症一样一定要涂上护手霜保养。至少需要三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