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你使我看到个词语就想起你,使我总在她人身上看见你特质,使我见到阿珍就跟她到露台饮啤酒,使我在她屋企半夜睁开眼就再也睡不着,使我见到祈医生就总是忍不住讲你,使我想到要忘记你就想发疯,使我喝啤酒都要习惯留半瓶,使人人都跟我来讲要忘掉你才能苟且作乐……

你害得我怕我有一天要被迫忘掉你,又害我担心你彻底投胎转世,忘掉我姓名。

不知走多久,我看到一辆电车经过雪中,你身影好像在其中穿梭,我匆忙之下登上电车,走遍座位,却又未找到你。

只得坐到最后一排。

座椅好冰冷,却无人再来替我暖手,也无人话我手似冰窖。晨早电车仅有三位乘客,一位是我,另两位是黑发女青年,她们轻声细语讨论研究,

“不如回国后去看演唱会?”

“杨千嬅?”

“嗯,香港,在年底。”

“那算不算作你想邀我去约会?”

细语琐声,眉眼带笑。一点也不发觉,我一憔悴人影坐她们身后,看她们背影与年轻脸庞,被一字一句锥心掏肺。

我才发觉原来本世纪青年约会已经不看话剧,要约去香港看杨千嬅演唱会。

我从口袋中掏出笔记本,墨绿皮革封,四周有卷边,内里夹一张老旧点单票,上面字迹已经泛黄似要脱落。

有一页纸,上面只写三句话

“绿豆沙,8元,巴士,2元,话剧门票,280元。”

“明小姐,你早到半个钟。”

“斯斯,你睡觉时好似只猫。”

第11章 第三天(二)

我那时想,我同你未必真会有十八年。于是乎,我打算偷走你那个墨绿皮革笔记本。就当留作纪念,至少还可以单方面等十八年后再来怀念。

再加上一件白T恤衫,一件短裤,还加上一把格纹伞。我想我还真是个诚恳小偷,偷走你物品,还要一件一件记下来,好像还想找机会还给你。

实际上打算偷走当时,我其实不准备还给你。

只是最后我没能偷走。

因为当时我趁黎明初升,翻下床,穿你T恤衫和短裤,到书桌前揣起笔记本,一转眼,看到玻璃窗朦胧天光,又不小心翻动你笔记本,看见你漂亮手写字,一页一页往后翻,翻出两句话

“绿豆沙,8元,巴士,2元,话剧门票,280元。”

“明小姐,你早到半个钟。”

一时之间手中笔记本如若千斤重。

早晨我睁开眼,突然记起有部老片台词很精妙,里面有个人刚开始觉得,要使一个人记住你,就要偷走她物品,要用带鲜血的玻璃挖走她心脏,胸口正中间少个窟窿,她才会觉得,缺了你,生命中就缺有很多东西。

我原本想效仿此种举动。

但我看见你在笔记本上添的两句话,又透过迷离天光看见你熟睡模样

上半身裹单薄被单,长发散乱,双脚伸于床边,自由奔放,脸庞好像被浸泡在一汪池水中,呼吸均匀快要烧到我睫毛。

我眨眨眼,还当你真是什么鬼魂妖怪,能烧我心还烧我眼皮。抬起眼,才发觉真是稀薄晨光,流到我睫毛。

那一刻我再不敢偷。

于是我换衣物,将你T恤衫和短裤整齐叠好,放在桌边,又拿起笔,蹲在床边,一边望你熟睡模样,一边翻开你笔记本,思来想去,在天彻底光之前,用我歪扭手写字迹留下一行字,

“斯斯,你睡觉时好似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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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斯,好多人喊你斯斯。

第一次听见,还是在西雅图,我想要还伞给你,听见你同学喊你“斯斯”。

之后我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