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得到了灾厄之卷,并获得了摄魂秘典的部分传承后,墨菲也可以在侵蚀血契的过程中读取宿风的一部分记忆,这种记忆是破碎的、凌乱的,只是宿风脑中并不在意的一些细小回忆;而更重要的记忆则被他深深保存,若要读取,就非要彻底剥离宿风的灵魂不可。
但那样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墨菲并未这么做,他只是站在这充满着团长身上炽热魔力的环境中,一口口地吃着口中的美食,小型的记忆碎片像是夏日冰凉的冰棍,在口中咔嚓咔嚓地破碎开来,带着冰碴和酸甜的滋味涌入口中;大块的记忆碎片宛若美味可口的冰淇淋,用力撕咬的时候,还能感受到舌尖传来的甜美滋味;他咀嚼着、大口地吞咽着,在意识到团长随时有可能一巴掌拍死他的情况下,墨菲反而吃得越发肆意、越发疯狂。
就在这饕餮盛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那狰狞的意识体却突然一顿。
他吃到了一块格外大的记忆碎片,以至于回忆中的影像破碎开来,落入了他的脑中。
那是一处和黑荆城完全不同,甚至与和曙光大陆都有所差别的地方。
年轻的宿风握着圆珠笔,正在书本上细细地书写着什么。
他的字迹端正,书页上的笔记极为认真,偶尔还会在角落里出现走神时的小插图,宿风的肩膀被人碰了碰,他抬起脸,正是高三时最年轻、却也是最苦逼的一段时间,宿风熬了几天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休息时间,却还要在周六补习。
宿风的朋友实在熬不住了,他说:“别写了,我要没气了,物理课就不是人上的。”
“可你不是一直在睡觉吗?”宿风的声音很无奈,他转过头,便露出一张俊帅阳光,出尘夺目的面孔,他的黑发柔软蓬松,发丝下方的黑眼睛十分灵动,笑起来时显得很温和、干净,像一汪水,宿风转过头安慰他:“上课睡觉,下课又不好好学,是又想挨训了?”
“这不是我的问题!”朋友左顾右看,凑过来对宿风小声说:“我妈让我去学医。”
“你,学医?”宿风沉默了一瞬:“你应该没同意吧。”
朋友叹了口气:“虽然上完大学出来都是牛马,但学医的简直是牛马都不如,我表姐大学实习的时候甚至要给医院打钱。”朋友说着说着,气笑了,他说:“我才不想学这个,要我说,最适合当医生的人是你才对。”
宿风无语道:“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宿风说:“我有我自己的规划,你要是真的不想,还是现在就跟她说清楚的好。”
“真羡慕你啊,你家里肯定支持你去留学,要我说,与其这样按部就班的读书,还不如找个机会去创业。”朋友语出惊人,但他倒是没有把宿风拐走的意思,这可是他妈眼里的三好学生,优秀典范。
朋友往后一瘫,他像一条软泥似的就要化了:“高三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宿风,你是怎么做到一天到晚捧着书看,还一点都不觉得累的?你不会是在背地里偷偷摸鱼吧?”
宿风被他这么说也不生气,他知道朋友这段时间已经快要被家里人逼疯了,宿风缓缓摇了摇头,他说:“我只是喜欢看书。”
朋友倒吸了一口凉气:“普普通通的中文是怎么组成这段离谱的话的?”
宿风写完了最后一道大题,他松了口气,放下笔后伸了个懒腰,感受到骨头一点点松动的触感,他揉了揉太阳穴后,便站起身,朋友见状叫住他:“你干嘛去,我饿了,跟我去吃顿好的。”
宿风抱住书,他无奈地道:“你忘了,我们今天要去图书馆复习的……你不想去吗?”
朋友双手合十,目露祈求:“拜托了,我真的没力气学习了,放过我吧,你把你的复习资料给我抄抄,我请你吃晚饭。”
宿风正往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