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远朝索性撩起衣服来擦,阳光像个偷窥狂往他腹肌上亲,他无奈道:“你们要我说什么,说我喜欢薄矜初,还是薄矜初喜欢我?”
靠!傅钦差点感动哭了,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傅钦跟薄矜初不熟,于是选了前者,“你喜欢她。”
“嗯。”
周恒瞪大眼,疑惑:“嗯?”
傅钦震惊:“嗯!”
两人瞠目结舌好半天才恍过神来。
“你真喜欢她?”
这话是周恒问的,周恒对薄矜初有些了解,毕竟认识快一年了。从欣赏女孩子的角度,薄矜初是极好看的,似带刺玫瑰的明艳。
梁远朝从傅钦手里拿回毛巾,擦完脖子擦头发,边擦边说:“我不这样讲,你们下次还问不是吗?”
是。
傅钦揪着他不放,“所以你对她到底有没有意思?真要一点意思没有,怕是她躺在地上哭,你也不会搭理她吧。”
陈雅怡喜欢他那么多年,人尽皆知,就算天天坐一起,照样什么都没发生,路上碰见,梁远朝连个眼神都不屑多给。
上次运动会他之所以会抱陈雅怡去医务室,单纯是因为他顶着个学生会主席,外加同班同学的身份,以及周围同学的压迫,他不好见死不救。
对象切换至薄矜初,她三番五次从他手里抢东西,他还给她泡红糖水,帮她解围,暖水袋也给她,甚至替她挨了一耳光,还带她回家吹空调。
他对薄矜初早就不一样了,这一切始于什么原因,梁远朝没想过。
经傅钦几次盘问,他说出了“喜欢”这个词,至于是不是喜欢,问他干嘛,去问他的心啊。
最后,梁远朝回了傅钦一句,“咸吃萝卜淡操心。”
......
傅钦失宠了,薄矜初出现之前他不是这样的。现在呢,打球难约,电话被挂,还说他瞎操心。
傅钦套上厚外套,骑上自行车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在招手,“走了。兄弟良缘,断不可摧。哪天我也去寻一寻我的真命天女。”
剩下两人不同方向,岔路口分道扬镳。
*
高二七班,英语课上有小组讨论,三个人一组。
英语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今天的讨论主题:Environment!
“下面大家自由组合,五分钟的准备时间,五分钟后每组选一个代表起来发言,阐述一下你们小组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