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

那位丞史在翻案头一本厚厚的典籍。

那崭新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大字《晋律》。

程千叶认得这本书,这是周子溪花了很大的精力,结合了各国通行的法律和程千叶的各种想法,新制定出的法律条规。

原先只在汴州一带使用,想不到这么几天时间,周子溪就能让郑州的官吏按照这本新的律令判案了。

程千叶来了兴趣,她想看一看这么个不算大的案件,能不能在这本新《晋律》中找到相应的处罚条款。

那位丞史翻阅了一阵,开口宣布:“依照《晋律》第三节,一百二十八条,凡是拐卖,抢夺儿童者,服劓刑,罚城旦三年。”

那个被判刑的妇女一下瘫软在地,甚至哭都哭不出声来。

门外围观的百姓响起一片叫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