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4)

据说是因为幼年遭到继母打骂,长大后便怀恨在心,对于彪悍且刻薄的女子极度厌恶,而生出杀意,连续犯了好几起命案,造成一时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知州官府调查了很久,历时3个月,才好不容易设伏逮住了这个狡猾阴险的杀人犯。本来证据确凿,人赃并获,已经定罪,打算秋后问斩。

没想到,这逃犯不知使的什么法子,竟然能撬开死牢的门,打晕看守,越狱而出。杀人犯越狱的当天,官府官兵迅速出动。县令震怒,煮熟的鸭子都能自个儿飞了,入狱的囚犯都能潜逃了。当他们知州大牢是什么,自己家吗?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儿吗?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酒店那边一手消息到手,沐风便趁着当天夜里,秘密潜入了县衙,翻阅了当时的案件笔录。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虽然民间的八卦传闻事实流传颇广,但口口相传,可能有些许夸张和虚传。诚然,兼听则明,偏听则会有失偏颇。官府的公文毕竟官方,集官民两家的说法于一体,方能对案件有真实可信,且全方位的了解。

虽说县衙的防卫已经算挺好的了,但对于沐风来说,悄无声息地潜进去,再顺点东西出来都不成问题,更遑论只是去翻阅点卷宗。毕竟这是这些年来,她赖以养活自己的手段之一。但偷盗毕竟是件不光彩的事,她鲜少这么干,只有在没有悬赏目标,而又手头紧的时候,她才会去那些贪官污吏的家宅里,拿些金银或首饰财宝等小物件,用来救急。

曾经夜家,视若掌上明珠长大的夜如岚,自从全族尽灭的那天,就跟着夜重,和夜家所有人一起死在了那天。那个花灯节,山下热闹非凡,乱花渐欲迷人眼。可是,那个夜晚,千窟洞却染满鲜血,夜氏几十口人葬身于那个漆黑而又诡谲的夜晚。

起初出逃的那些天,夜如岚过得昏昏噩噩,如同行尸走肉。失去至亲的痛楚和无家可归的孤独感完全吞没了她,无数个夜晚里,她因噩梦而惊醒,夜不能寐,辗转反侧。但她知道,死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更要好好活着,带着父亲的遗愿,她也必须,好好地活着。

振作起来,好好生活之后,她便开始自食其力了。夜重只有她一女,虽然甚为宠爱,但也颇为重视,没有娇纵她。反而自小便授其武功书法,将他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了夜如岚。夜如岚自小和夜氏旁氏子弟一起习武修炼,且天资聪颖,学得极快,修为和功法甚至不输其他男儿郎。作为立身之手段,她能倚仗的,就是这身修为了,因此她便干起了抓人领赏这类的活计。

掌握了案件的详细资料之后,沐风便从犯人的作案轨迹开始研究起他的藏身之地了。越是在艰难困苦的时候,人往往都会倾向于寻找以往熟悉的地方躲藏。毕竟,有的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为安全。

沐风按着规划出来的几个犯案地点还有犯人的居所,推断出了几个罪犯可能藏身的地点。在一个荒芜且人迹罕至地破庙之中,沐风找到了,特意打扮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杀人犯。沐风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实是官府悬赏榜画像上的人。

这个杀人犯当然不是沐风的对手。一出手,三五招之内,沐风便将他踢倒在地。罪犯狡猾,自知不敌,佯装疼痛不堪,趁着沐风进前来,抓起地上一抔土,就朝着沐风扔来。沐风躲闪不及,被沙迷了双眼

,便让人从眼皮子底下溜了。

沐风和司清的相遇,说来很是罕见。正是因为这个连环杀人犯。

第 45 章 相知

杀人犯慌不择路,躲进了一间小药铺。佯装可怜受伤之人,请求店铺主人也就是司清收留。“大夫,请你救救我,有人追杀我。”“我想在你这躲一阵,请收留我。”犯人装出狼狈可怜的样子,引起了司清的恻隐之心,便让他藏了起来。

沐风紧跟犯人来到了东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