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了。我给他们两个灵魄上各做了一道印记,也没别的用处,只是想着往后如果有一天,他们呆腻了仙都,想要回人间入轮回,转世之后,我能知道一点音信。”

他静了一瞬,道:“你灵魄上的印记,同我那小童子的一模一样。”

方储懵了半晌,猛然抬头。

那一刻,过去的许多场景山呼海啸一般涌过来。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流落荒野,被邪魔阴物啃食的不成人形。他浑身是血,像一块破旧血衣一般被弃在草木间,痛不欲生意识不清的时候,看见一辆漆黑的马车在道边无声骤停。

他依稀看见一道高瘦身影弯下腰来,将他带进了马车里。

从此,他有了一个叫“雀不落”的住处。

他像照夜城的许多人一样,对城主总有畏惧。但他总依稀记得,当初那道身影弯下腰来,伸手向他额头探灵时,半垂的眸光温和而悲悯。

他一度以为那是错觉,有时候同宁怀衫那个傻子聊起这些,总会你一言我一语地纳闷,照夜城大小邪魔那么多,为何他俩会成为雀不落最长久的住客。

直到这一天,或许机缘巧合吧,他在数百年前的过去碰到了那个灵王。

他终于知晓,那道温和悲悯的眸光真的存在过,不是错觉。

***

方储怔忪良久,又听见灵王道:“这个模样的印记,我只给那两个小不点落过,你也看到了,这两个小童子还好好地在这,那……你是从何而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