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这句话对于始终憋着一口气的程绍堂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给了他撞南墙的底气,不死不休。
程绍堂低声说:“没有什么不可能。”
他挂断了电话,眼前是同样万家灯火的帝都,霓虹闪烁,迷蒙一片。她的眼睛、笑容、脸庞在城市夜色中凝聚成光,清晰涌现在他脑海中。
她瘦了,原本皮肤白皙,脸颊带有微微肉感,如今变得更柔和,目光也更犀利。程绍堂站得笔直,想起在酒吧遇到的那晚,她还对他避之不及。
可是那么久了,他什么都知道了。
身后的光强烈炽亮,均匀散落地板上。
不久后,她也会看见这束光。
过去的几年里,程绍堂置身于工作,有时候累了,就泡一杯热茶放在面前,背靠着座椅,望一望窗外。
车水马龙的城市高架,挤得水泄不通。
他的马克杯是纯黑色的,毫无装饰。
他总会想起唐璃。
家庭缘由,他对情感很淡漠。唯独那小他十岁的表妹,总爱来找他麻烦,要钱买东西是小事儿,占据他时间让他头疼又无法拒绝。
立秋爱拿父母离婚来“要挟”他,她巧舌如簧,善于包装,三言两语把自己比喻成世上最可怜的姑娘,他对此嗤之以鼻。
至少在程绍堂心中,真正的可怜人不该逢人便说,说多了便像极了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到最后沦为笑话。
何况,小姑娘并不是真的可怜。
送程立秋去r大那天,他极不情愿。
那天她特别难过,因为刚刚知晓母亲也就是他的小姑,半年前就与一法国佬结婚,在开学前夕,小姑和法国佬回欧洲了。
程立秋接受不了,冲着他大喊大叫:“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真挺冤枉,他以为小姑娘是知道的,于是他才不情不愿地送人去了学校,还得管她一天的伙食。
很久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其实他该感谢程立秋。
初次见到唐璃,只是觉得她长得像一个人,至于那人是谁,他一瞬间难以忆起。
不过那也不重要,唐璃的脸红,引起了他的注意。
起初他只是想逗逗她,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程立秋的生日宴会上,唐璃的身影总是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他不得不承认她的出挑,清纯以及光彩照人。
单单是站在那儿,就引了不少人驻足。
他没有恋爱经历,发小就那几个,偏偏温尔雅还对他青睐有加。
可他觉得特没劲儿,他可以同人谈笑风声,讲天说地,触及情感,坠入冰窖。
他在唐璃面前有在外人那里感觉不到的轻松,或许是她太过拘谨,所以显衬得他倒是更为主动的一方。
不过现在想想,他一直占据上风。
他若不主动,唐璃大概不会向他迈出半步。
她勤工俭学,蹭他的车蹭得兴奋又羞赧。兴奋是将花束卖尽,羞赧是对他。
她叫卖特主动,在夜晚帝都中小跑至行人身边,虽背对着他,可他都能想象得到她绽放笑容的模样。
世贸天阶四面八方的光打在她脸上,别样漂亮。
再后来她说拍电影,他才恍然发现,拉扯不是一人有意,而是两人有心。
那会儿他很忙,忙到几乎抽不出时间顾她。他们没有确定关系,唐璃只能跟他生闷气。
在那栋小公寓,他在昏暗的夜灯下吻她的唇与耳廓,仅此而已。
他大唐璃八岁,所以有些事得为她考虑好,小姑娘坠入爱河不管不顾,他不能和她一样。
只是每每想到她的纯真与一腔热情,他都觉得自己当下失去了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