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关上了……
“谁要是得罪你,我就杀了谁。”他把我扔在了床上,开始解我刚刚披上的衣服,“我就是喜欢你,只喜欢你一个。”
我回吻着他,细心的发现,他在我面前称自己“我”,而在外面,他称自己“朕”。不能再多想了,他的吻落到我胸前的粉红上,我忙着呻呤,忙着回应,无力再想其它……
……
夜凉如水……
我赤着脚来来回回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地上一点也不冷,很软,很暖和。
“喜欢吗?这是波斯国进贡的上好长毛毯,知道你喜欢赤着脚走路,我把整个房子都铺满了,现在你尽管赤脚好了,再也不怕你会着凉了。”他哈哈大笑,一脸宠溺的看着我。
“可是,我喜欢赤着脚到外面去。”我坐在地上,抬起眼睛看着他,这种眼光,他最不能拒绝,我知道。
“哈哈哈,好。”他打开门,“全部给朕听着,去把整个后宫全铺上毛毯,不许让皇妃赤脚踩上一寸黄土。
……
阳光不是很刺眼,我拎着精巧的黄金的小笼子,赤着脚在花园里跑来跑去,
“你看你在笼子里不是一样可以飞嘛。”我放下笼子对里面的小东西说。
它不理我,继续挣扎着,我发呆的看着它挣扎,就是不放它。
“‘皇’妃,这是新鲜的水果,圣上叫奴才拿来,给你尝尝鲜。”
我转过头,一个挺可爱的小宫女,捧着一盆水果,跪在我面前。
“放下吧。”我懒懒的开口。
她缓缓的后退,我听到一阵很轻的铃声。
我转过头,她雪白的脚裸上,系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随着她一步一响,很是好听。
“慢着,你回来。”我叫住了她。
“是,皇妃还有什么吩咐?”她跪在我面前。
我蹲下身子,想看看她脚上的银铃。
她吓坏了,拼命往后退,开始哭喊,“皇妃,不要。”
不要什么?我皱起眉头,好吵,“来人。”
有两个侍卫模样的人出现在我面前,“皇妃,有什么吩咐?”
“把她带下去,砍了她的脚,拿来给我看。”
……
很快一只雪白的脚送到我面前,系着细细的银铃,很是好看。我解下这银铃,套在了自己的脚上,我的脚长得比她好看了千万倍,带上这只银铃,真的很好看呢,我开始大笑。
“小家伙,你看我美不美?”我拎着黄金的笼子,疯狂的在屋子里转圈,听着脚上的银铃发出清清脆脆的声音,笼子里面关着一只曾经想飞,却再也飞不出去的蝴蝶的尸体……
……
留住一抹红
他爱穿白衣,用一把普通的青锋剑,所以,他的名字叫白一剑。
他出道很早,成名更早,从出道到成名只有一个晚上,那一个晚上,他用手里那把普通的宝剑折断了江湖上有名的名剑“卉月”。当然也顺便打败了“卉月”的主人,有着天下第一剑称号的相辅。那年,白一剑只有十七岁。
懒鬼成名只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很懒很懒的人。能坐着,绝对不站,穿一身灰色的衣服也是因为比较耐脏,他不用剑,也不用刀,他用拳头,据他说是因为要带着样铁东西,很重,累!
这么懒的人通常没有人愿意多和他接触,可是,他是个例外,因为,他虽然很懒,不爱动,可是眼睛很好,江湖中无论哪门哪派的功夫绝学,甚至无门无派的功夫没有一个能逃得过他的眼睛。所以,江湖上没有人敢惹这个没名字的懒鬼。
有谁说过的,多嘴的人通常不长寿,这个懒鬼就遇上这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