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手,“我跟你说过的吧,不管什么时候都得带着它,现在,把你的那份给我。”

宾加耸了耸肩,他吊儿郎当地将手伸进棒球服的内口袋里,摸出那装在玻璃瓶里的红白药丸,慢吞吞地正想递过来,就被朗姆一把夺走。这个独眼男人特地拔开了玻璃瓶的瓶塞,对着光检查胶囊内部是否空洞,确认里面装着货真价实的、那个叛逃研究员研发出的毒药后,这才满意了。

“算你还有点用处。”

宾加皱起了眉:“你打算亲自出动?什么人啊,竟然需要你去做这件事?”

“还不是你们这群蠢蛋!”

听见这话,朗姆气急,这么骂了句:“该死的,杀个申汉善都不成功,让他逃了后回来报复我,杀个什么也不会的年轻人还能失手,没一个废物靠得住,我不自己出手难道让你再给申氏的人放一马吗?”

“骂这么凶做什么,谁知道那家伙掉下那么高的山崖还死不了,甚至和底下刚死的游客换了衣服啊!”

“……”

中老年人被气得一噎,但很快,老登就泄了气,摆了摆手,示意这个没用的心腹下去吧:“你走吧,要是闲着没事你就去骗个警察玩玩,我去把那个申氏的继承人干掉。”

“申氏继承人在长野?”

“是。”

“你怎么知道的?”

“……你管我怎么知道的,滚蛋。”

其实,这件事还要从早上说起,那时朗姆在网吧睡了一晚,精神状态说坏不坏、说好也没那么好,说好吧,他睡了八小时,远远超出之前被囚禁时每天的平均睡眠;说不好吧,梦里十八个条子追在他身后跑,他死命逃,以为自己逃出生天时脑袋“嘭”一下磕到墙上砸出洞来。

最后赔了网吧三万日元。

出来打算去街头地点,却在人潮中,看见了某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靠着路灯杆子,站着抽烟的男人。

那张属于赤井秀一的脸,真是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也难怪朗姆犹如看见黄瓜的猫那样猛地逃窜,绕过七歪八扭的道,进了人来人往的商业街,直到确认后面没人跟着这才松了口气,一抬头,却发现自己停在某家鱼店前。

有个莫名眼熟的男人站在了他旁边,正在买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