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男人酒品好,不算喝得不省人事,步子迈得稳健,宋禧没怎么费力就用房卡刷开套房的门,搀着他走到床边。

她轻轻将他放在床上,舒了口长气。

赵砚森闭着眼睛,呼吸匀称,似乎是睡着了。

宋禧小声问:“哥,你还醒着吗?”

没有回应。

宋禧站在床边看了他片刻,脱掉高跟鞋,爬上床,乖顺地跪坐在赵砚森身边,一手动作轻缓地抱起他的头,另一手取过枕头垫在他脑袋下。

她视线移动,从男人利落的短发一路蔓延至他一双大长腿。

他睡觉不喜欢穿衣服。

宋禧挪动了一下位置,毫不犹豫,垂着眼,自上而下松开赵砚森衬衣的扣子。

随着纽扣一颗颗解开,精壮的身体敞露出来,人鱼线清晰性感,胸腹的肌肉紧实有力。

就算按照最严苛的审美标准,赵砚森的手和那东西,也可以称得上很漂亮。

不过二者属于不同类型的漂亮。

他的手与他尊贵矜雅的气质相符合,至于那玩意儿,对比之下,显得太野蛮了。

宋禧解完衬衫,目光落在男人的皮带上,不由自主地屏息。

接下来就不方便了。

宋禧目不转睛盯着裸着上半身的赵砚森,咽了咽津水,尝到残留的酒味。

在古希腊神话中,酒神Dionysus象征着狂欢、自由与生命的原始力量。

明明赵砚森没有醒着,她却有种被他的气息渗透的感觉。

宋禧目光一寸寸移动,定在赵砚森肤色冷白、骨感修长的手指

这手刚刚触碰过她的唇。

宋禧伸出手,捏了捏他两根隽硕的手指,久违的触觉。

少许,她轻柔牵住赵砚森的手,心满意足地同他十指相扣。

宋禧侧躺下来,蜷缩在男人身边,他的身体能在最大程度上给她安全感,仅是如此,她便有了被完全罩住的错觉。

宋禧的心脏跳得很快,仿佛将要炸开,肾上腺素在一瞬间飙升至顶峰。

某种疯狂的念头犹如滚烫沸腾的水,在她的血管里急速流动,躁动的声响飘至她耳畔,鼓动着耳膜。

宋禧不想显得那么没骨气。

可她看见赵砚森就想亲近他,像得了一种类似皮肤饥渴症的病。

而且,她的症状前所未有的重。

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往事的一幕。

那是在家里,他的房间。

她跨坐在他腿上,手指捏着他下巴,居高临下地问:“恋人还是仇人?”

“我都不选。”他的嗓音冷下来,拿开她的手,“宋禧,我是你哥。”

毫不犹豫。

冷酷无情。

夜深,外面刮起了风,树叶接连碰撞,簌簌作响,落至地面的影子摇曳婆娑,悄无声息酝酿起一场春雨。

宋禧松开赵砚森的手,坐起来,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良久,她伸出双手,掐住赵砚森的脖颈,大拇指摁在他凸起的喉结上,十指忽然加重力道,又陡然放松,像是在考虑要不要直接弄死他。

她清楚,关于感情,赵砚森始终没有错,他只是不爱她而已。

她也曾无数次问自己:爱上赵砚森,难道是我的错吗?

每次答案都一样:不是。

宋禧不再思索,无声笑了笑。

如今的她无论心里什么感受,面上都能露出无懈可击的笑容。

宋禧松开双手,转身,正欲离开。

熟料,男人突然攥住她手臂,将她猛地拉下去,宋禧毫无防备他的动作,整个人径直扑向赵砚森。

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