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会在一瞬间突然丧失对一切的兴趣。
电影?算了。
守宫?听天由命。
见面约会?并不想在自己的生活中添加任何人,好挤。
回家的那十几分钟可谓是梁逍最为心如止水的时候,他握紧方向盘,在红灯前停留,看着曼哈顿从无静止的街道,大厦后面有时是晨曦,有时是夕阳,有时有雨,有时黑黢黢的什么都没有。他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被浪费。
这时他往往会十分想念国内的食物,热腾腾的菜碟,热热闹闹的餐厅,仿佛这样可以让自己对生活重燃热情。不过大多数印象都不深了,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概念,代表着“好吃”。
梁逍觉得无所谓,人也不是非要热爱生活。
最终他在收到升职的消息时选择辞职,原因是想回国吃正宗涮羊肉。美国人说他疯了,梁逍想了想,觉得疯的是他们自己。
3/
叶季安深信不疑,自己是全部门里梁逍第一个出柜对象。
似乎是不能在单纯当相熟的后辈兼饭友来处了?人家对他推心置腹。那当兄弟?叶季安也觉得不太对劲,并不是梁逍有什么异样,这种不对劲只体现在叶季安自己的心理状态上。
梁逍说,“喜欢的人”,“非他不可”,“是个男的”。这三要素时时刻刻拴在叶季安心上,就好比一把火只欠东风,每当梁逍再跟眼前出现,这三要素就像是能变成有声的,飘在叶季安耳边,不断提醒着他。
梁逍冲他笑,他想,是我吗?
梁逍带他尝试一家墨西哥餐厅,把烤肉剔下来,竟首先放到了他的盘里,他想,是我吗?
梁逍在吸烟室找他借火,说,前辈今天的领带很有精神,他还是想,是我吗?
叶季安有时觉得自己成天疑神疑鬼非常没劲。
但不去疑,他又不甘。
那次部门里有个同事生病,割了阑尾在医院躺着,而那人恰巧和梁逍负责同一个项目,担子自然就全都滑落到了一边。叶季安思前想后,正是部门最忙的时候,每个人都要死要活,他不想再往谁身上压石头,最终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既然当了上司,就要负责兜底。
他跟梁逍自然成了留到最晚的加班伙伴。
收尾的那一天,叶季安出了点状况,他又打电话跟那病恹恹不甚清醒的家伙重新问了一遍情况,果然存在差错,再改过来,这就落下了进度。不过一晚上干完还是绰绰有余,他在茶水间找到梁逍,“辛苦了,接下来的我做就可以。”
“没事前辈,两个人快一点,”梁逍正在捣鼓咖啡壶,又一杯新的冲上了,他回头,朝叶季安微笑道,“我不是很困,回家还可以拼出租车。”
“我不回去了,你趁现在还能赶上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