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近闻了一下,还行,闻起来还不错,至少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那要不是试一下吧,刚才的洋葱吃起来还是挺不错的。

用刀子轻轻划开,看起来软软的。

用叉子叉起来一块,慢慢放到嘴里,嚼一口,并没有想象中的油腻,而是软软糯糯的,十分好吃。

一口将剩下的吃完,嘴里还在回味着红烧肉的口感。

再一看眼前的那盘红烧肉,真好吃啊,威尔斯彻底抛弃了自己原本的作态,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会用筷子,没关系,他用勺子用刀叉也可以吃。

“唔,真好吃,露西、小姐,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太好吃了。”

威尔斯一边吃,一边问,根本停不下来。

“威尔斯,这是我们那里的特产,名叫红烧肉,是用猪肉做的,很好吃的,你觉得怎样呢?”

“唔唔,好吃。”

威尔斯一口一块红烧肉,根本停不下来。

路悠还想提醒一下威尔斯,这里那么多菜呢,也不限于只有一个红烧肉,可看威尔斯喜欢的样子,算了吧,你爱吃就多吃一点,没事的,不就是一点红烧肉吗?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一盘红烧肉被威尔斯吃的干干净净。

猎鹰做的饭量还挺多的,三四个人的菜量,没想到威尔斯一个人就吃完了。

吃饱后,威尔斯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真没想到啊,自己竟然还会有这么一天。

“不好意思,失礼了,我有些冒犯,实在是露西小姐您准备的饭菜太过可口,我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希望露西小姐不要介意。”

路悠十分能理解,“没事的,威尔斯,我能理解的,对了,威尔斯,我们这里的其他菜你都没有动过,你可以打包回去给你的家人尝尝,另外这些菜的味道也很不错的。”

有了红烧肉在前,其他的菜,威尔斯还真的没有试过,不知道好不好吃,要不带回去试试。

红烧肉被自己吃完了,吃的时候也没想着留一点,想到家里面的孩子,还有自己的家人,威尔斯决定打包回去,丢人吗?不丢人,要是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她们一家人高兴都还来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