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群魔乱舞,所以我成了鬼,成了见光死中的一员。
即便我见光死,但我最大的爱好是配着刀坐在回廊上,看日出。只要我周身一直有阴影,阳光不能直射到我身上,日出我是能看的。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而且作死的爱好,但我的顶头上司对我这个爱好,怎么说呢,我看日出的时候,他借着我的眼睛窥屏。
那就是默认了。
不过老板有时候会忘记他在窥屏,碰到其他鬼汇报任务的时候,因为没有掐断他那边的通讯,我被迫听了一堆“没用的废物”,听到我耳朵已经长茧了。
我当初是因为他脾气不好,所以离开无限城远离“没用的废物”“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让我失望”的,结果还是躲不掉。
我不爱跟老板待在一块的直接原因就是他的狗脾气。
因为不爱待一起,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还买了人来照顾自己。而老板,他苟穿地心,回去就待无限城,出去就是当小白脸或者女孩子。
苟到这种地步,我不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