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2 / 2)

白带血丝的红不一样,他是原本黑白分明的瞳孔变成兔子那样,整双眼睛都是红宝石的颜色。

他感觉自己的命脉都被恋人精准的拿捏住,实在是可怜极了,大脑无法思考,完全是顺着自己的本能在动作。

被玩弄的兔子有一种糜艳的风情,圆溜溜的红眼睛微微泛白,艳粉色的舌头都夸张得吐出来,像是那种漫画里面的兔男郎。

区别在于他没有穿黑丝,穿的是相对来说比较居家宽松的睡衣。

可是睡衣现在也很不像话,上衣被掀开来了,露出了雪白的肚皮。

在郁秋收手的时候,他却本能的向前,含住细白的指尖,请求恋人的爱怜:“秋秋,你再摸摸我。”

小动物被摸摸是真的很舒服的,那是一种很特殊的愉悦感。

恋人之间会本能的渴望抚摸,比起繁衍动作,不含任何绮念的,单纯的亲吻和拥抱其实更能讨人喜欢。

因为这样的动作里面倾注的情感是纯洁的,这纯粹无瑕的爱情,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追求欢愉。这种小动作可以让他得到心灵上的满足感。

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小黑小白他们被顺毛的快乐,于是央求着想要更多一点的爱抚。再多顺顺毛吧。

林知序喃喃说:“我想要被秋秋摸摸毛,想要和他们一样,想要变成一只兔子,而不是水母。”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从此便有了路。还有一句话叫做,谎言说多了会成真。

他长出兔子耳朵大概也是这么个情况,平常的时候总是扮演兔子,内心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变成可爱的毛茸茸。

因为郁秋喜欢小动物,除了喜欢他们可爱的外形,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手感很好的绒毛。

毛发软软的,香香的,细密光滑,顶尖的皮草就是比人工科技要更好摸一些,令人爱不释手。

要是长在会动的小动物身上,那就增加了新鲜感,显得更加生动可爱。

这样的渴求开发了他的特殊能力,他无师自通,自己学会了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