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这也没办法,小动物都比较敏感,可能察觉的出林知序打从心里不喜欢它们。

但不喜欢归不喜欢,林知序还是会臭着脸铲屎倒垃圾,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郁秋平常喊林知序去遛狗,他也乖乖照做,不会阴奉阳违。

“小黑,真可爱。”“小白也可爱”

玄凤鹦鹉拍拍翅膀叫唤:“小黄可爱,小黄最可爱!”

“对对,小黄也可爱。”

郁秋显然没有什么取名的天赋,家里养的宠物是什么颜色,就叫什么名字。

小黑猫摊开肚皮任郁秋抚摸蹂/躏,小白狗也是尾巴摇个不停,它们都是被郁秋捡来的流浪宠物,故意碰瓷她进的家门。

现在这三小只个个油光水滑的,身上也是干干净净,一看就被养得很好。

郁秋陪争宠的猫狗和小鸟玩耍的时候很认真,但是听到声音,到底还是抬头看了一眼自家男朋友:“挺好看的,你穿什么都好看。”

林知序本来就是个衣架子,大概有1米8左右,头小肩宽腿长腰细,标准的模特身材,再配上那张无可挑剔的脸,真的是披麻袋都好看。

他现在穿的是一件天蓝色的长袖衬衫,搭一件宽松的黑色裤子,衬衫的袖口挽起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头发抓的蓬松清爽,看上去非常的日系阳光,是那种笑起来感染力很强的日系美少年。

这也是他往日里最常做的打扮,因为郁秋喜欢这种简单清爽干净又很阳光的风格。

自己的美貌竟然只吸引了两秒钟,看来不太行,林知序扭头又进了衣帽间。

家里三个房间,两个人睡在最大且有独卫的主卧,另外一个侧卧改成了衣帽间,最后一个侧卧放着猫狗和那只鹦鹉。

不过因为是出租屋,郁秋没对房子做什么改造,只是添了一些可拆卸的猫爬架和几个小窝。

过了差不多十分钟,林知序又出来了:“这一身呢,好看吗?”

这次的打扮更加精心,西装革履,还有很多细微之处的装饰品,领结、闪闪发亮的袖扣、胸针。

他竟然还配了更合适的头发,原本抓的蓬松的头发改成了用吹风机加莫斯定型的港风背头,脸上配了能够压得住的妆容。

天天看这张脸,郁秋的眼睛又很尖,林知序应该是画了眉毛,加深了鼻子的阴影,嘴唇也是抹了她的口红,让五官显得更加立体,像是从那种游戏里走出来的高冷总裁。

他本来就长得很好看,浓颜就更加具有攻击性。

郁秋有些一言难尽:“咱们就是去看个房子,又不是去参加什么红毯宴会,你倒也不必如此盛重。”

林知序眼尾泛红,流露几分委屈:“可是在我心里,看咱们将来的家,就是一件非常值得盛重对待的大事。”

郁秋嘴上这么说,可她这次的目光停留了十秒以上,分明就是喜欢自己这个打扮的。

林知序的心思全部都写在了脸上,郁秋没有读心术都能看出他在想什么,她站起身来,声音还是很温柔,只嗔怪说:“夏天穿成这样多热啊。”

她喜欢的是温顺的,羞涩的美少年,温柔贤惠的人夫,可以欣赏霸道总裁风的帅气,但是兴趣并不大。

郁秋捏了捏林知序的手:“再说了,待会我还要介绍你给同事认识,你穿成这样,人家估计还以为我要去参加化妆舞会了,你之前那样就很好。”

“真的?”林知序将信将疑,他是有点不太自信,对着镜子,有的时候感觉自己不太能够拿得出手,看着霸道总裁最受欢迎,才打扮成这样的。

“真的。”郁秋笑眯眯的说,“在我心里,我回到家,看到干干净净的屋子,你端上一桌热气腾腾的美味饭菜,那个时候最帅气了,简直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