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去山上挖野菜,却不想对山路不熟悉,走来走去就迷路了。当时彤彤也在挖野菜找野果,我猜她应该是村里的小孩,便问她该如何下山。我跟着她下山后见她一个小娃娃有些可怜,就把人带回家了。”

现在想来还有些好笑,她当时十五岁,却连一个五岁的小娃娃都不如。

秦蓁没说的是,柳彤见她长得好看又穿得鲜亮,一度以为她是天上的仙子。经过好一通解释才让小泡¥沫¥独¥家姑娘知道自己和她其实也是寻柳村的人。

柳岚和她额头相贴,轻声道:“我怎么没碰上迷路的蓁蓁?”

若是能早点知道蓁蓁是这么好的人,他就可以多准备一点,再风风光光地迎娶她。

“现在碰到了也很好。”

“岚哥!”李兴正在家门口等着远处的柳岚,待人走近后也不客气,把脚边的背篓放到较为空荡的板车上。

里面是只幼鹿,前腿的皮毛上沾血迹,是他昨日在陷阱里发现的,活的猎物比死了的价格高点,他便今天邀上柳岚一同去镇上。

李兴眼尖,看到柳岚和他们一样粗糙的大手上竟然戴了一副手衣。再加上他脸上难掩的笑意,不难猜出是谁为他做的。“岚哥,嫂子对你可真好。这手衣瞧着像是鹿皮做的?”

李兴以打猎为生,对于皮毛之类的感观自然更敏锐些。

“对,”柳岚笑着回他:“做了两副,她说若是脏了也好换洗。”

李兴不禁咋舌,他们这些汉子皮糙肉厚,少有人会戴手衣,更何况用鹿皮做上两副。就算是镇上的富裕人家,多少也得骂两句败家子,不过柳岚家现在是秦蓁掌家,倒也不奇怪。

“对了岚哥,我前几天碰到顺子,听他说那张鹿皮终于卖出去了,买的人没还价,直接给了六两五钱。”

“真的?也好,快入冬了,他们家今年应该能过个好年。”

“是啊,去年小牛瘦得就剩把骨头,还好熬过来了。”

两人都为兄弟高兴,毕竟林顺上有病弱的老母,下有妻儿要照顾。

他去年不慎伤了腿脚,在家里躺了两三个月,正好错过打猎的好时机。后来零零散散的小猎物卖不上多少钱,一家人便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还好有大家的帮衬,不至于太难过。

柳岚看了一眼手衣,心头萦绕着一股道不明的情绪,不过当下还是把两人的东西卖了要紧,他没有想太多,驾着驴车朝镇上而去。

到了镇上,先去帮李兴把鹿卖了。小鹿年幼,又受了惊吓,背篓里备的草料没吃多少,经过一路的颠簸,瞧着精神不大好。

李兴手头上的门路不多,倒是柳岚常在镇上做生意,认识的人更多些。

没过一会,背篓里便空了,只余李兴怀里的几块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