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破绽就是,那姑娘头上簪子,是玉钗。
如果真的到了饿晕的地步,没道理还留着簪子。
张采萱感叹,“以后,我们还是少来镇上。”
人多是非就多,而且多的是不择手段谋生的人。
秦肃凛含笑点头,“大夫说了,你不能经常坐马车,以后若是没事,我就在家中陪着你。反正天气也冷,地里没活计,我正好可以好好照顾你……还有孩子。”
张采萱裹着被子靠着他,嘴角弯起。
眼看着前面就到了村里,一架马车缓慢过来,藏青色绣暗纹的的细缎,看起来低调富贵,这就是白日的时候去找抱琴的那马车了。
马车迎面错过时,张采萱刚好看到当初在酒楼看到的那位三公子掀开帘子看了一眼。大概是好奇他们的马车,只一眼就将帘子放下了。
还真是他。
到家时,天色已晚,两人进了厨房一起做饭,外头寒风呼呼,屋子里烧了炕,温暖一片。
翌日午后,抱琴过来了,张采萱如今本就空闲,带她进门时,想起昨天看到的那三公子。
张采萱还没问,主要是不太好问。
那边抱琴已经主动说起,“昨天三公子来找我了。”
张采萱虽然没说话,但眼睛看着她。
抱琴笑了笑,温婉可人,“他说让我耐心等等,最多一年,就派人来接我进府。”
张采萱哑然,好奇问道:“那你答应了?”
抱琴含笑摇头,“再过几天,我的婚期就要到了,他是个好人,会种地,会架马车,嫁给他我会过得很好。总好过被拘在小院子里担忧主母太狠太毒。”
作者有话要说: 一会儿12点。
悠然今天耽误太久,这章有点短哈!对不住大家
☆、第74章第七十四章 礼成
不得不承认, 抱琴是个通透的人。
如果站在她的位置,所有人都知道留着村里嫁人会过得舒心,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放下富贵的。
给大户人家做妾, 如果运气好生个男孩,孩子再顺利长大,可就真的熬出头了, 好歹是个世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