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2)

那是她最美好的青春华年。

他把相片放起来,一个人在椅子上抽了很久的烟。

他想了很多,想起他在金港的那段日子。

洪宝珠是漂亮的,但她贪得无厌。

本就是露水情缘,但她不甘心,居然把十几岁的女儿推出来,推到他的面前。

销售货物一样,他记得那天洪宝珠说了很多的话,记忆里是一张巴结谄媚的脸。

这真是个十足美丽、十足丑陋、又十足贪心的女人。

他没有拒绝琳琅年轻的肉体,这很寻常,就如同一些人拒绝不了权利、拒绝不了金钱一样。

后者他有,甚至无穷无尽,用之不竭。

洪宝珠成功了,那一阵子她在金港可谓是风光无限。

想不明白苏朝怎么会和琳琅扯到一起,这是他人生中难得犹豫的时刻,看着拨号键好久才摁出去。

滴了一阵苏朝才接,面对他的父亲苏朝话不算多,本以为他有什么事,没想到男人只是在电话里问他最近的生活。

言简意赅,苏朝说还不错,男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下一句问得却是那琳琅呢,她过得如何?

那一瞬间苏朝难言心中的愕然,也只刹那他却冷笑出声:“不好说,大概是没有在你身边得势的。”

只此一句苏鼎权就明白了,原来把琳琅当成那种攀权附贵的小姑娘了。

他们之间可从来都没有你情我愿这一说。

那时候琳琅不过十几岁而已,任人摆布罢了。

他脸上的沉重表情散了许多,露出一个笑来,甚至还有心情翻一翻桌上的书:“得饶人处且饶人,说破大天也只是个小姑娘,从前的事也该让它过去了。”

“她去找过你?她让你这样说的?”

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他挂电话了,在电话挂断之前他对他的孩子讲:“你很在意她吗?如果是,那你赢不了的。”

今天在这里,在这个闭塞阴暗的地下室里,苏朝脑海中不断浮起的都是这一句。

败局已定。

他频频回首。

那本日记叫他拿走了,有一天喝了点酒才有勇气翻来看。

前面是琳琅无忧无虑的上半生,她在里面写她吃不到的糖,抓不到的猫,夏天融化在手上的冰棍,冬天黏住嘴唇的冰糖葫芦。

后来话就没有前面那么多了,情绪也一天一天的消沉。

从一开始的口若悬河到后来的下笔寥寥,她的一生被她写在这薄薄的纸上。

她在日记里也写程孝和苏朝,前者她给的评价是疯子,是变态,应该被五马分尸,被千刀万剐。

而后者…

后者她在上面写愿君永如天上月,皎皎千古不染尘。”

愿君永如天上月,皎皎千古不染尘…

她这样写他,字里行间的每一句都透露着欣喜,仿佛再说我希望你好。

人生在世,我希望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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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里还记着一个日期,似乎是怕忘记,她在里面反复提起六月十九这个日子。

下笔很重,每一笔好像都带着深深地恨意,似乎是要割破皮肤、划开血肉,深深刻进骨头里。

起初苏朝并不清楚这是什么日子,查了也问了,琳琅始终闭口不提。

后来都过去了很多年,二人之间归尘归土,死生不见,苏朝在机缘巧合下偶然得知,这一天是苏鼎权走进她生命里的日子。

至此万劫不复,永不回头,被命运的浪潮掀翻在深深苦海里。

又往后翻,一直到最后一页,时间定格在四年前的某一天,那时已经东窗事发,她在无边苦海中对上苏朝那双冷漠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