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你呀,你家才刚刚盖了房子,拉了那么饥荒咋还买这些东西,过来看看就好。”老爷子下了地,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鸡,皱了下眉,心下有些感慨,“这正下蛋的鸡,你杀它干啥。”

“爷,我三叔这可是大事,不过是两只鸡,等到我三叔中了举人,多少只鸡补不回来啊。”仲秋笑嘻嘻地说。

“哎,爷知道你们的心思了。”老爷子轻轻地叹了口气,看着高氏把东西收起来。

这天,老宅里热闹非凡,方氏带着两个闺女都来帮忙,高氏从头到尾都没有闹什么夭娥子。算是仲秋是大幸。

王文斌中秀才的事在村子着实在热闹了好些天,才因为王文斌要去县学里就读而慢慢地消停下来。

老宅消停了下来,因为王文斌要去县学里读书。老爷子想了想,就在县城里给王文斌买了一间小院子,又特别的买了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给王文斌做收童。算是侍候王文斌吧,高氏陪着王文斌在县里住了几天,就因为受不了县城里什么都要用买的而回到了大王庄。

于氏这些天每天都往仲秋家里跑,埋怨着高氏过河拆桥。

王文斌考试的时候让子沣去侍候他,那时候是租的小院子。现在斑要一直住在县城里,就买了小院子,还买了个人侍候着。

本来于氏想着让子沣如何一直跟在王文斌身边的话,虽然不指望着他能读书,但最少能见见世面,没成想。

老三这一考中秀才,老爷子直接把子沣给留在了家里,让他种田了。

方氏就给于氏一个耳朵,根本也不插言。

仲秋现在一直忙着田里的事,水稻长得不错。今年也是成全她,水份足,稻田里不缺水,就是缺些肥,不过,这一缺点都被仲秋空间进而的水给解决了。

稻田里的苗长得黑绿黑绿的,现在水稻已经开始长穗,灌浆儿。再有半个来月,就可以收了。

不过,水稻还是后于玉米收。现在田里,每家都忙着收玉米呢。

仲秋家的玉米只种了6亩地,便全家人从早到晚地忙活着。

方氏带着探春和子滨掰玉米,放进筐子里,筐子满了就走到田边装进放在田边的麻袋里。

王兴文就把麻袋装在平板车上,往家里推。

仲秋和子汐守在家里,在大院子里席子,把玉米倒上晒干。而半夏则是家里的伙头军。一家子的饭菜都被半夏包了。

仲秋还把在空间里存的肉和骨头都提前拿了出来,让半夏弄好吃的。

干活要力气,不吃好的哪成。

用了两天,仲秋总算是把地里的玉米收回了家。

不过,玉米种了这么多年,仲秋家的玉米却是长得最好的。每个村子里的人看到仲秋有的玉米棒子都会赞叹几句,都说王兴文会种地,这6亩地肯定不会少打。

收了玉米之后,就是黄豆和杂粮,又忙了好几天。一家子累得每天躺炕上就着。第二天还得起来继续忙,秋忙就是抢收成。若是不赶在好天把地里的粮抢回来,要是真的遇上了下雨天,那就是哭都来不及的事。

仲秋看看水稻已经全都变黄,正是收成的时候。和王兴文约好了,一家子这功夫也累得够呛,就把村子里曾经帮着杀猪的两家人家的男人请了来。

因为是外来户,所以田很少。平时在秋收完成之后,也是要打短工的。所以,仲秋和两家商量了工钱就把人请来了,一起帮忙收水稻。

七亩多的水稻三个人用了两天就收了回来。水稻是收回来了,可不是收回来就完成了。

那是要舂成米才能卖钱的,这个事吧,王兴文还真会,只是没有家伙事。仲秋特意往镇上跑了一回,买东西都买了回来。

其实这东西家家都有,高粱什么的都是要舂了才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