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你的脑子不灵光,只知道死读书,死读书完又假叛逆,好了吧,等到收拾你的人了吧。”
杨思思转过头去看表哥,棒球帽反带着,一张俊脸满是嘲讽,衣服则是非常嘻哈范的,右手手腕上的钻石手表要亮瞎人的狗眼。
要是一个路人这样穿戴,只能得到杨思思鄙夷的眼神。
但是杨再思这样穿,整个人一股明朗的明星范。
他的着装虽然让人感到浮夸,但是从他背脊挺直和无意间露出慵懒的眼神,足够秒杀许多人的少女心。
就是脾气不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杨思思伸手掐了他一下,杨再思啊地叫了一声,道:“你搞什么!想出车祸么,白痴!”
杨思思立即骂回去,道:“你才是白痴!你说说,要是大伯看到你这个样子,不打断你的狗腿?”
杨再思又嘁了一声,道:“小姑娘,你这就不懂了,千人千面,一人也可以千面。我这样傻傻的凑到他的面前吗?特么,说你笨你还不相信。话说回去,你后妈的话听一半就好了,没必要全听啦。”
杨思思反驳道:“乱说什么,她和我爸还没结婚呢?”
杨再思朝上翻了一个白眼,道:“他们这样跟结婚有什么两样。真是!瞧你在她面前狗腿的样子。”
杨思思气得踹了他一脚,道:“你不会说话能不能别说话!说了你又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