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吃个饭,也不剩什么钱。

再往长远想,他不可能有点银子就全给花了,所以还是得攒些钱留着急用,因为家中不会给他太多的钱。

给燕明荞花钱他是高兴没错,那真等到用钱的时候,一分钱也拿不出来,顾言也看不起自己。

这会儿顾言已经下职了,今日他回来还早些,想不通就来问妹妹。

借钱是他最后会考虑的事。

顾绵道:“我觉得你想差了,你没必要次次都送贵重首饰。首先这些东西明荞也不缺,你送的值几百两,可她几千两的首饰都有。其次,你次次送,自己也顶不住呀,长此以往,母亲和父亲也会有意见的。

而且明荞为人我了解,也不是在乎那些的人。而且女子都是喜欢新鲜东西,你下次送的不如这个了就有些失望,难道最后要摘颗星星来?”

顾绵和燕明荞认识也有五年了,明荞生辰的时候,她就送些自己做的东西呀,既能用,明荞也很喜欢。

没钱何必打肿脸充胖子呢。

娶明荞是好,但太傅府一直以来都没有大手大脚的习惯,时间久了,就算父亲母亲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有话的,这样对明荞也不好。

顾绵觉得开心是开心,可日子也得过呀。

赚钱也不容易,哪能大手大脚的就全花了。难道以后不成亲了,成亲之后也是这么花银子,自己赚的全买了东西送给明荞,两人再一起花明荞赚的银子?

这不好吧。

顾言道:“你说的也有理,但一年就这么两次,总得送些东西。”

顾绵道:“不然送个印章吧,你今天晚上咱们去燕国公府拜访就好了,明荞也不是日日都出来。我也不是说你,你为官了,正经事别忘了。”

顾绵长大一岁,懂事了不少呢。

顾言觉得印章也好,顾绵说的话也没错,银子不能一下子全花了,买些明荞用不到的首饰,那也是白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