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正堂,看向程知府,叫了一声爹,然后就开始往地上躺。

他撒泼打滚,胡搅蛮缠,要去莫家念书。

他们家和莫家是姻亲,莫千澜二十一岁时娶了程家女,不过两年,程家女便没了,之后莫千澜一直没有再娶,他去读书,是没问题的。

程知府看到这个儿子就火冒三丈,如今见他撒泼打滚,扭成一条长虫,便伸出蒲扇般的大巴掌,跃跃欲试。

家中子女都是悉心教养,各个都好,唯独出了程廷这个废物,简直比阿斗还要扶不起,做纨绔都做的令他心塞。

程廷和一班子弟玩乐,说起亚仙病中想吃马板肠汤,郑元和便杀马取肠,旁人都说二人真是情深似海,程廷偏偏只记得马板肠汤,回家就要他娘杀马。

越想越气,程知府一巴掌差点没把程廷的脑袋打掉,程廷肿着半张脸,当即滚去娘的房中,对着程夫人哭哭啼啼,赖赖唧唧,车轱辘话来回说我不管,我就要去莫家读书。

程夫人摩挲着这个幺儿,心疼的不知道怎么才好,二话不说,披挂上阵,叨住程知府不放。

程知府的巴掌不能扇到夫人脸上,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向莫千澜递了话。

于是第二天辰时,天还发着青,程廷顶着微肿的脸,也来了莫府,和邬瑾在角门外相遇。

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左手勾着五根细红绳,红绳下吊着装糖的油纸包,右手攥着一根粗麻绳,绳子后面是州学里那条大黄狗。

邬瑾望着那条横眉怒眼的大黄狗,目瞪口呆:“这不是州学的狗?”

大黄狗点头。

偷狗贼使命攥着绳子:“谁说这是州学的狗,它身上又没有刻州学的字,这是我的狗。”

狗把一张脸耷拉着,拿屁股对着程廷,走到墙根边,撒了一泡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