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诺!”给薛氏行了一礼,小丫鬟看向林墨,不答反问:“小姐姐既然知道我是南方人,怎么不知我们南方的镰刀不是这个样子的?”

“嗯?”林墨有些惊讶:“那你们的镰刀是什么样的?”

“我们的镰刀呀,都是收割庄稼用的。

虽然形状与秦州府的镰刀一样,但却薄很多,而且更加锋利。

用那样的镰刀割草一点问题都没有,又轻便又灵活。

但是用来劈柴,估计砍两下就崩断了。

所以我们劈柴都用斧头和柴刀,不用镰刀。”

像是突然打开了话匣子,不等林墨继续发问,小丫鬟又道:“我从小就被人伢子拐了,卖来卖去被卖了很多次。直到上个月,才被刘诚捕头救下来。

刘捕头看我可怜,让我在夫人这后院帮帮忙,赚些月例养活自己。待日后寻到我的家人,再设法送我回去。

夫人心善,把我安排在厨房,说那样我可以吃饱肚子,把自己养得胖胖的。以后跟家人团聚,才不会让他们愧疚伤心。

可我不想光吃饭不干活,就自己跟张妈妈说帮忙劈柴。

我哪里知道你们这里劈柴会用镰刀?

用镰刀劈柴也就算了,但这镰刀那么长、那么重,又是弯曲的,劈不好就砍到自己头上了,往下又容易扎进泥土里。所以,劈了一上午,我也没劈多少。

实在不怪张妈妈凶我,是我太笨了。

其实,张妈妈平日里对我可好了。有什么好吃的,张妈妈第一个想到我。”

“那是我老婆子眼拙!”张妈妈没好气地瞪小丫鬟一眼:“将那些好吃的都喂了小猪,也比喂给你强!”

林墨没有再说话,她的注意力全都被地上的镰刀吸引了,脑子里一遍遍回想着小丫鬟的话。

蹲下,她将镰刀拿起来,用手掂了掂。然后,一寸一寸触摸镰刀的刀刃。

自幼在秦州府长大,林墨从来没有见过南方的镰刀,她一直以为,这世上的镰刀都是一样的。今日方知,镰刀和镰刀也有地域性差距。

很显然,这把镰刀与沈初夏家那把李文修用来袭击王强的镰刀一模一样。

而且,在林墨的眼睛里,这样的镰刀很锋利,跟砍柴刀也没什么区别。

那么,是不是如果挂在厨房墙上的是一把砍柴刀,李文修便会选择砍柴刀去劈砍王强呢?

好像不太对!

厨房里虽然没有砍柴刀,却有切菜刀和剔骨刀。

如果李文修嫌弃切菜刀太小,无法杀人的话,那么剔骨刀呢?

剔骨刀的个头足足是切菜刀的两倍,刀锋比镰刀更加锋利。劈砍的时候,也比镰刀更为方便顺手。

那么,为什么李文修不选剔骨刀,非要选择镰刀?

正苦思冥想,薛氏突然笑道:“其实不光这小丫头不习惯用这种镰刀,我当初刚来秦州府,瞧着他们用镰刀劈柴,也很奇怪呢!”

“嗯?”眸光一闪,林墨的视线唰地一下落在了薛氏身上。

许是她的目光像鹰隼般犀利,吓得薛氏打了个哆嗦,险些将手里的芙儿抛出去。原本打趣的话,竟也忘了继续说。

林墨像是没有发现薛氏的尴尬,她上上下下将薛氏打量了两遍,视线终于落在薛氏高挺的鼻梁,以及微微泛蓝的眼睛上。

“夫人不是我盛乾王朝人氏吧?您可是来自外邦?比如西洋?”

“墨姑娘打量我,是想问这个呀?吓死我了!”抱着芙儿的手臂晃了几下,薛氏笑道:“墨姑娘错了,我就是盛乾王朝人氏,出生在盛京。

只不过,我并非盛乾王朝的纯血统。

我祖母是盛京丝绸大户家的千金小姐,而我祖父,乃是先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