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不笑了,他们惊恐地看着佛,开始顶礼膜拜。
佛说,别欺负人了,滚吧。
他们就逃出去,哗啦一下散开,像砸进池塘的雨水。
搞定这种局面,他一个人确实足够了,方应理将背包递回去,看到任喻拍去手上的泥,反手将背包套在肩上,又去扶阿闵。
好像每次见这个小孩,他都显得挺狼狈,这一次脸上更脏了,也更红,眼眶也是肿的,好像哭过。但看到任喻的时候又笑起来,雨过天晴似的。
“哥?”阿闵的语调是雀跃的,“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这里不是旅游景点,一般没什么外人来。
“我们喜欢逛冷僻点的地方。”任喻撒谎一向不脸红,何况小孩子更好骗。
阿闵搓掉脸上的泥,似乎对刚刚的遭遇习以为常、混不在意:“来得正好,去我家吃饭啊。”走两步又回头说:“今天有Kyay Oh。”
“你家在哪?”
“就在村子里。”阿闵往山下一指,已经有了领路的架势,“很近的。”
“也不是不行。”任喻看了方应理一眼,见对方没反对,“如果不打扰的话。”
“不打扰呀。”阿闵热情地说,或许是因为下山,步子很快,他胸前坠的蚂蚱上下翻飞,“我阿妈见到中国人会很高兴的,而且你们帮了我两回。”
任喻又问:“他们为什么打你?”
其实比打更恶劣,准确来说是羞辱。
“因为我跟他们不一样吧。”
“什么叫……不一样?”任喻迟疑。更瘦小?汉话说得更好?还是怎么样?
阿闵表情沉下去默了默,再开口时笑容更大,因为皮肤黝黑而显得眼睛愈发明亮。
“因为我喜欢男生呀。”
他喜欢同性,所以被边缘。地球之上就没有新鲜事。
任喻在意外的同时,又觉得他说出来有一种无忧无虑的倔强。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说在社会摸爬滚打过的人,恐怕做不到这么坦然。
他们会更容易妥协,更在意别人的眼光,更会用社会的标准去校准自己的标准。
他们早就没办法看着别人的眼睛,大大方方地承认
我喜欢男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