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