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证人还没请来呢。”

“王行之,这边就交给你了。”

王行之目送他们离开,这才转身走进衙门。告发的状纸早几天就呈交到官衙师爷那儿。直至今日才传他们上堂。想必高县尉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宽大明亮的大堂里,“正大光明”的牌匾悬挂在正中,那匾暗纹雕刻,翠玉镶嵌,在暗红木框的映衬下,几个鎏金大字闪闪发亮。两排身着深红装束的衙役分居左右,手执长杖颇有几分威严。

而准许旁听的文县百姓一致站在大堂的最后,几乎就要站到大道上去。即便如此,那些文县群众还不断的往前凑,试图站在最前面,以便能第一时间了解案子的情况。

文县百姓看着他昂首阔步的走进大堂,脸上竟无一丝惧色,似乎还有些许闲适的站立堂中。直道这年轻人胆子真够大的。

不多时,文县县令带头自仪门两边的角门出来。连身为被告的高县尉也位列其中。

各人就位,那高县尉竟不用站到案下来,径自坐在县令左下首的位置。

看到这情况,外头的百姓都道:这案子连审都不用审了。被告人坐在左下首,这不是明摆着要官官相护了么。大家都替黎家人捏了把汗。

而身为原告辩护人的王行之,丝毫不见焦急,神情自若。

倒是场外的百姓纷纷议论开了。“这年轻人也是个没脑子的,连这样的形势都看不懂,再告下去也是徒劳。”

只人群中有个不同见解的人道:“尔等为何不猜年轻人是胸有成竹呢?”

“这年轻人一看就不是我们文县的人。在文县谁人不知高县尉。那可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你别看坐在正中间的是县令。你可晓得真正判案的乃是高县尉。”

“尔等不可乱说,如若高县尉当真如此,那便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