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找自己的睡衣,但是昨晚被伯爵抚摸时他已经神魂颠倒,想不起衣服到底是脱在床下还是脱在床上了。
然后他在床尾凳上看到一摞叠得很整齐的衣服,从内衣到外裙都有,凳子旁边的地上还有一双女鞋和一只鲸骨裙撑不是给仆人们用来应付大场面的小裙撑,而是真正的大鸟笼,起码装得下一只大鹅!
格蕾丝把衣服一件件拿起来看,最上面的是内衣和衬裙,光衬裙就好几条,而且非常白,不像他自己的那些,因为洗晒次数太多而泛起黄;丝袜亦是薄得令人赞叹,他把手伸进去感受那超乎寻常的弹性,白色变薄,透出手心的肉色,这样的弹性让人再不用担心小跑两步袜子就会滑下来;然后就是外裙,淡黄色闪亮的绸面,上面印着一种开花植物,花和叶子都很小,应该是藤蔓类,格蕾丝不认识,但他觉得很漂亮。
他从来没穿过这么鲜艳的衣服,虽然还比不上奥兰多家大小姐的那些华贵的衣服,但已经足够令他爱不释手了。他忍不住要抚摸,又怕自己粗糙的手指会将这光滑的料子钩出丝,极小心地用指腹在上面滑过。
在看到这身衣服后,格蕾丝反倒不着急了。
光是要穿上这身衣服就花了他半个多小时,幸好伯爵没有给他准备束胸衣,而他的手臂也够灵活,不然没人帮忙他可绝对搞不定那么多层的衬裙和那只大鸟笼。
鞋子也是极漂亮的,表面包了一层和外裙一样的布料,不像他自己的鞋,和后院那些男仆们的鞋一样灰扑扑的。只是这鞋子稍微有些卡脚,鞋跟也比他自己的鞋子高,他穿上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练出那种只有脚动、而上身一动不动的走路姿势。
之后他还大胆地用了伯爵的盥洗室,用伯爵的牙粉清洁牙齿,用伯爵掺了精油的肥皂洗脸和昨晚弄身上的黏糊糊的东西。他本来还想偷偷用点儿发油,可是他头发太多了,还卷得厉害,抹了几下后发现和没抹一样,他就放弃了。
干脆披着头发!他觉得穿上这样漂亮的衣服,即使是披头散发也不会有人说他邋遢了。
等他折腾完这些,下楼时已经接近中午了。
格蕾丝终于知道那些夫人小姐为什么走路都慢吞吞的了,首先,穿着这样的衣服意味着你不用着急去干活,再就是这一身衣服实在太沉了。
格蕾丝提着裙摆去了大厨房,空气中有热烘烘的烤面包和炖牛肉的香味儿,土豆已经削好皮泡在水里,地板上的菜叶、土豆皮和鸡蛋壳也都已经清理干净。
原来没有他格蕾丝,这些活也都能准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