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人是一种极其卑劣的东西,总是会习惯各种各样的东西。
所以现在,李挽朝拉了条凳子挨到了他的旁边,她的香味,侵入了他的鼻子,他也已经习惯了。
他甚至会开口去问,“你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第11章 第十一章 朝娘,别怕,我在
李挽朝和温沉差不多是傍晚的时候从堂屋那处回去了归宁院,而后她就做了饭菜送去给衙门里头的李观。
衙门离李家不远,来回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可是天黑透了,月光已经透过窗台爬进了屋子,李挽朝才回来。
她想到方才的事情,还有些惊魂未定,嘴唇都有些发白。
李挽朝解释了自己晚归的缘由,她道:“我去给爹送晚膳,撞见了一个女人在受笞刑,我就耽搁了一会。”
今日李观匆匆被叫回去了县衙,也是因为这个女人。
“受笞刑?五十下吗?那个女人越诉了是吗。”
李挽朝点头,疑惑道:“你怎晓得?”
温沉默声片刻,道:“若我没记错的话,每个县府门前都贴着一张榜,榜曰‘越诉笞五十’,一般受笞刑的人,多是越诉上告了。”
这女子若有冤,阖该向当地知县上诉,而不是知府。
本朝司法制度严明,是不允许越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发生了,那就要受罚。
李挽朝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她道:“今日祖母诞辰,爹本告假在家,后来那个女子去衙门里头敲鼓越诉,事态紧急,爹就又被叫了回去。而凡越诉者,必笞五十。我去了后,就刚好撞见行刑。”
后来李挽朝在旁边等了一会李观,就顺带听完了那女子的冤情。
她道:“那女子所嫁非人,她那丈夫欺她娘家无人,成日打她欺她,如此便罢了,那男子有父母,女子却是孤儿,他们一家人的家用,都要靠女子没日没夜做绣活,给人打零工去补贴。男子成日喝酒惹事,闲来无事就动手打娘子。女子受不了了,就去县上报官,可那县衙里头的人,早就被男子说了好话收买,这案子迟迟不被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