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朝晨跑时顺便帮宋白栩遛狗,晨跑完回来再去隔壁吃早饭。

宋白栩嘴上说着早餐都只是随便准备,但这几天摆上桌的早餐无一不是搭配讲究、营养丰盛的,且没带重复过。

有两天言朝还被留着吃了午饭才走。

直到周日。

吃完早餐后,言朝把礼盒递给宋白栩。

“好端端的,怎么送我礼物啦?”宋白栩轻轻摩挲着礼盒上的暗纹,眼眸微弯,“别说这是这几天的早餐费噢,是的话我可不收。”

“不是。”言朝想起衣帽间新放的那对异形宝石袖口,语调清淡:“补上的见面礼。”

宋白栩眼中笑意愈盛,边解开丝带边问:“我那份见面礼,言哥喜欢吗?”

言朝并不正面回答:“款式很独特,你的眼光很好。”

“谢谢。”如果宋白栩身后有尾巴的话,此刻已经不矜持地左右晃动了。他带了点小骄矜道:“那是我自己设计出来后找人手工定做的,我就当学长在肯定我的设计水准啦!”

不过言朝应该没发现,在左袖扣底部,刻了一行很小的英文单词:white。

这样言朝戴上这枚袖口的时候,就像是间接把他的名字缀在手腕上了。

他是怀揣了一点隐秘心思的。

缀合腕心,缚于心上。

言朝的回礼是一枚弯羽款式的胸针,通体雪白,嵌着水晶和碎钻,素净却不失雅致。

又是羽毛啊...

他垂下眼睫,掩去眸中的复杂,指尖轻摁羽毛胸针有些尖锐的顶端,声音仍旧是轻快的:“我很喜欢,不过言哥怎么会想到送这个啊?”

这是和邵雨见面那天,谈完事儿后,他路过珠宝店的展示橱窗,一眼相中的。

看到这枚胸针第一眼,他就决定要买下作为回礼。

因为...

“你的名字。”青年的唇齿间滚过他的名字,去掉姓氏后唤出,纵是声调再清冷,也带着几分说不出的软和与亲昵:“白栩。”

拆了木字边,便是白羽。

宋白栩恍然,“原来还有这份巧思在...言哥有心了。”

他还以为是......

算啦,这个理由也很让人欢喜。

“我很喜欢,收到这份回礼真的很开心。”宋白栩忍不住重复了遍,杏眼攒成清甜的月牙,明媚笑意盈转其中,欢喜与爱慕流露的坦然且直白,“不过,我更高兴的是,学长刚刚喊了我的名字。”

言朝看着他颊边揉出的两道浅酒窝和弯弯的笑眼,整个人愉悦得几乎要冒粉色的小花花出来,有点无奈的想,只是喊个名字而已,至于这么高兴吗?

还真是容易满足。

和宋衍对比起来,真是南辕北辙的差别。

他脑中忽的冒出这个念头来。

同样姓宋。

一个清冷寡言,敏感多疑又拧巴,从不交付真心,说句喜欢都要拐了十八道弯。即便是真的喜欢,望着你的眼神也永远是冷淡又克制的。

一个却明媚又张扬,从不掩饰自己的爱慕,坦荡又直白的表露自己的心思,看过来的眼神永远含着欢喜与热烈。

天差地别的性格。

前者...言朝不想对前男友作出过多评价。而后者,一看就是被无数爱意滋养长大的孩子,只有被很好的爱着,才会爱人。

所以宋白栩喜欢他什么?

言朝摁下乱七八糟的思绪,起身帮忙收拾碗碟,“中午出去吃,我请客。”

“明天起就不过来吃早餐了,遛狗也要看情况。”

宋白栩脸上的笑瞬间垮了,“言哥要搬走了吗?”

“不是。”把碗碟送入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