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麓早已擦掉眼泪,情绪稳定许多,在众目睽睽之下,轻声回答:“我不接受。”

众人诧异,贺岚惊喜不已,竖起大拇指:宝贝,干得漂亮!

沈樱柠瞪大双眼,这小子以前唯唯诺诺,现在被贺岚带得这么猖狂,连她的道歉都敢不接受?!

“小麓,你想怎么做?告诉大姐。”

沈麓抹掉脸上的泪痕:“从我回家之后,她们联手欺负我两年,好不容易在岚岚的帮助下,我住上宽敞的房间、也有了自己的零用钱,但在她们眼中,我还是低贱的下等人,不配待在本家。”

贺岚隐隐感到不妙,握住沈麓的手,捏了捏掌心,用眼神示意:搬出去就是认输了,彻底离开本家,想被认可的话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沈麓回握他的手,也捏了两下掌心,让他安心。他提高声音:“大姐,我不想和她们住在一起,我想她们离开本家老宅!”

沈玥惊叫:“沈麓!你怎么敢?!”

“好。”沈惊鸿一口答应,“沈樱柠、沈玥,一周之内搬离本家老宅。”

“大姐!我们一直住在本家,该搬去哪里啊?!”

“对呀,我们也没有自己的私宅,离开本家就流离失所了……”沈樱柠挤出几滴眼泪,向沈意洵投去求救的目光,“三哥,我们真的不是故意的……”

沈意洵不愧是沈家眼盲心瞎第一人,有点于心不忍,想开口求情,被沈惊鸿一句话怼回去:“你瞎我可不瞎。”

沈意洵:“……”

怎么回事?自从贺岚来了京圈,他已经不止一次被人骂了,这个Omega就是天生克我的吧?!

“我不管你们搬到哪儿去,总之必须离开本家。”沈惊鸿问,“小麓,可以了吗?”

沈麓点点头,挽住贺岚的胳膊:“岚岚,我相信大姐会言而有信的。”

“哦,最好是这样,别被人装装绿茶就糊弄过去了。”贺岚把朋友圈存了草稿,“这条我暂时保存,一周后,她们若是没搬出去,你就告诉我。”

刚刚拉扯之间,沈麓的白色礼服掉了纽扣,变得皱巴巴,上面还沾了泥土。贺岚打算带他去换一套衣服,路过程卓潇身旁时,沈麓伸出手,把那枚钻石领夹递给程卓潇。

“上次见到你,也是这么狼狈。”程卓潇弯腰,单手拢起礼服的领口,用领夹夹起来,“快去换衣服吧。”

仅仅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沈麓耳根涨红,匆匆点了点头,和贺岚快步离开。

人群四散,沈家的人走光了,只剩下程家兄妹和江凌夜留在竹林。程煦用胳膊肘捅了一下程卓潇:“哥,那个小可爱是不是喜欢你啊?”

“别乱说。”

“真的诶!那孩子太单纯了,对你的心思明明白白都摆在脸上。凌少,你觉得呢?”

江凌夜笑而不语,程煦摊开手:“不过喜欢上我哥,真是太可怜了。他这种钢铁直男,又是工作狂,不懂浪漫不懂感情,人不苏嘴不甜,做他的Omega还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谁跟他结婚啊,倒了八辈子霉咯……哎呀!”

在她吐槽期间,程卓潇的大手已经按上后脑勺,揉乱了她一早精心编好的发型。

“靠!死直A,祝你以后追妻火葬场,烧得骨灰都不剩!”

第114章 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兰苑主楼的衣帽间里,一道木门相隔,沈麓在里面换衣服,贺岚坐在外面等候。

不一会儿门推开,沈麓穿着一身简单大方的休闲装出来,贺岚比他高半个头,骨架也大一圈,他的衣服穿在身上明显宽松,袖口和裤腿都挽起一道,露出精致秀气的手腕和脚脖子。

“岚岚,谢谢你的衣服。”沈麓把自己的礼服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