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能回想起来写,郑四安便缓缓道:“茶香浓郁,沫饽洁白,水脚晚露而不散,着实好茶。”而后,他声音微顿,看着庄郡王露出了个略带羞涩的笑容,“只是我是粗人,喝茶也就喝个大概,细品不出什么,怕是要浪费王爷一番美意。”
庄郡王却笑道:“茶本就是做出来给人喝的,哪里算得上是浪费?”
心里则是想着,这人,果然挑得好。
郡王爷惯是爱护女儿的,当爹的,有多爱女儿,就有多挑剔女婿。
寻常人家喜欢先挑拣女婿的身家背景,可在庄郡王眼中,这反倒是最不重要的。
他已经是郡王之尊,身份尊贵,谁还能越过他去?
在庄郡王眼中,无论是农户子弟还是都城里的那些大户子孙,其实都差不多,都是比不过他,便没什么紧要了。
真的让庄郡王精心的,还是人品。
如今瞧着这个郑校尉虽然官位低了些,可有自己在,以后仕途不用愁的,更何况他有上进之心,又有魏临这个新贵帮扶,今后定不会差的。
刚才一番问答虽然简单,可也能看出郑四安品性醇厚,进退有礼,庄郡王便觉满意。
女儿选的,当真是不错的。
于是庄郡王脸上的笑容终于带了几分真心,声音也放缓不少:“我这里没什么事儿了,你去瞧瞧安顺吧。”
郑四安觉得他们还没谈正事的,他来的路上准备了一大箩筐夸明啸卫和魏临的话,这会儿怎么不问?
可郑校尉还是立刻起身,应了一声,便准备去问问自家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