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不想要于我而言不重要,这些疼痛之后,你能记得保护好自己,才重要。”

(见于司戎和桑桑的番外【荒唐】)

训诫的目的不在于“让人痛苦”,即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痛苦”,最后的指向也应该是“改正”。

如果能达到“改正”的目的,过程中是否足够“痛苦”/是否剥离了“快感” 并不重要。

身体上的“快感”可以通过调整力度、项目(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安全限度内)进行控制。

而这里提到的心理上的“快感”,我不确定是否理解对了意思。

我理解的训诫带来的心理上的“快感”是:

“被在意、被约束、被牵挂,有人在看着我、有人对我付诸时间精力、有人相信我会成为一个更好的我自己。”

如果是这种“快感”的话,坦白来讲,没有避开的必要,因为这是训诫关系的立足点。

这种“温度”的倾注反而能让人填补内心的空缺,让人更有力量往前走。

我的理解里,训诫不一定非得是“严刑峻法”,训诫的本质是“让人拥抱更好的自己”。

“棍棒”无疑能驱赶着人往前走,但是爱与包容也同样能给人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