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出国这些年玩的比较花,但是应该也没有欠下什么执念这么深的风流债吧?
而且这小东西长得这么标致,我没理由没印象。
对方却似乎并不想再给我思辨的时间,低头就要凑近。
然而我生理性就下意识躲避,结果让对方落了个空,怪尴尬的。
柔软的唇瓣擦过我的脸颊,触感仍然可感。
可惜我不在是什么纯情少男,脸不红心也不跳。
只是有些歉意地说了句,“抱歉,生理反应。”
我也是贱,明明就是想睡人家,却还要躲开别人的索吻。
真是又当又立。
死装。
我在心里吐槽自己。
“沈千,我……”
正当耳畔响起艰涩的声音时,突然一阵寒意袭来。
冷得我一个哆嗦,声音也似乎被寒风吹散,我什么都没听到。
再次抬眼,我依然在巴黎街头的花店门口,手里攥着那只娇艳的玫瑰,手一滑,往下被尖刺划穿手心。
店主担忧地看着我的手,用一口流利的法语询问我是否需要包扎。
我摇摇头,对这点伤不太上心,付过花钱后,抓着那只包装好的刺伤我的红色玫瑰,在街头晃荡着。
天色瞬间染上昏黄,夕阳将整个城市笼上一层独有的孤独感,至少在我这个独在异国他乡的旅人眼里是这样的。
当然,或许在有情人眼里这是浪漫。
我看着手里的玫瑰失神。
玫瑰已然被我蹂躏的不像样子,本来可以直接让店主扔掉,但它刺伤了我,我还真就SM上了,非得把它整回家,跟它朝夕相对。
毕竟强制爱才是人的本质。
方才的一切,真的只是臆想吗?
很不想承认,但这么多年了,早就该承认自己有癔症了,而且症状还不轻。
像我这种死装的人啊,什么时候才能不讳疾忌医呢?
罢了罢了,放过自己吧,我们要学李白。
今朝有酒今朝醉。
管它什么有病没病,先醉他个痛快!
在法国当然要喝红酒,我去了一家相熟的酒馆,点上两瓶。
酒的醇香直达上颚,苦涩褪去,甘甜在口腔里蔓延。
然而最后又逐渐变得滞涩。
当然,酒当然是苦的,何苦要指望它甜腻。
人喝酒这种苦涩的东西,本来就是违反天性的行为。
但比起心理上的苦涩,生理上似乎更好接受一点,所以权衡轻重,还是选择后者,来转移愁情。
哎,怎么整的有点文绉绉的了,又不是文科生。
不过说起来自己本来是标准的理科生,怎么会搞起插画这勾当呢?
记忆有点模糊了。
可以回味一下。
好像是在七年前,为了描摹出梦境中那人的容颜疯了一般学素描,在纸上描绘着,却始终觉得不对,不对。
数万张弃稿,硬生生把自己绘画的手艺都给练好了。
哎,现在都已经完全忘掉之前那梦了。
一点都想不起来内容。
所以说人还是少白天睡觉,白日梦做魔怔了都。
一通电话打来。
“沈千,滚回来,你哥下周订婚,你别还死在国外!还有,生日快乐!”
暴躁的声音激得我差点把手机弄掉。
我爹还是那老样子。嘴硬。
看来对于我当年说走就走,一声不吭就跑到国外留学的事还没消气。
唉哟,我是真的不想继承家产嘛。
不出国的话,留在国内肯定得被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