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教她外语了。
“可是我不想学。”格桑梅朵有些难过,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真的好难, 她实在是学不会。
在族里时就有人说她傻,巫医曾经觉得她漂亮灵秀, 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 本来想把她要了去接自己的班, 但没过多久就把她退货了。
那时阿姆沉默地搂着她,过了许久才说了句“也好”。
她嘛,换成男人文绉绉的话来说,就是“资质愚钝、难堪大任”。
男人教的也很痛苦,要不是那外国佬给他下了死命令,打死他也不教这么愚钝的学生。
“真真是蠢笨如猪!”
说是这么说,可当男人看到那美丽的格桑花像是被雨水打蔫了似的可怜巴巴地托着腮看窗外时,本冷硬起来的心瞬间就软了许多。
有些草原的花,是无法在内地存活的。
“那些外国人看中了你,如果想要活下来,你就只能学这些,讨他们的欢心。”男人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下这个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姑娘。
“讨欢心?”换上了一身内地闺秀打扮的小姑娘依然无法老老实实做一个大家闺秀,转头看他时头发上的步摇一甩一甩的,“我为什么要讨他们欢心?我不能回草原了吗?”
自然是不能了。男人心想。或许那支军队的目的还未达成,可能会再入一次草原驻扎一段时间,但要带着她恐怕是不能了。
草原那么大,如果她要是逃了,很可能就会尸骨无存、再无痕迹。她的部族已经没了,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这里,做那外国佬在华夏安置的情妇。
想到这儿,做了这藏族小姑娘几天老师的男人忍不住开始训诫起来:“不要老想着逃,也不要再想草原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为什么他们都叫她好好活着呢?活着有那么重要吗?
格桑梅朵不太懂。她在部落时有一位隔壁部落的小姑娘做朋友,两个人时常会借着放牧的机会相聚,一起唱歌一起跳舞玩耍什么的。
只不过,那个小姑娘从来都是只听她唱,从没开过口,似乎是伤到了哪里说不出话来。
而且她的耳朵好像也不太好,但她总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格桑梅朵眉飞色舞地说话,所以那时格桑梅朵即便觉得不对却也没多想。
小姑娘有着光滑白皙的皮肤和圆圆的眼睛,在草原上也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但突然有一天,小姑娘来跟她道了别。
格桑梅朵看不懂她的手语,但她知道她是要跟她道别,就笑盈盈地对她摇了摇手。
此一别,便是死别。
再一次见到小姑娘时,她已经被制成了一面人皮鼓。就摆放在祭祀台上,簇新簇新的,上面还有一颗格桑梅朵熟悉的小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