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还以为他这个小朋友想放假是有什么宏伟的梦想想要实现,结果,只是在家里发呆?

“嗯,”宋御臣轻轻的点头:“就这。”

大半小时后,林枝到达目的地,她下车,站在驾驶室门外:“你慢慢开车吧,我估计回程没那么堵了。”

说着,她低头整理自己的衣服。为表正式,她穿了白色衬衫黑色长裙,衣料有下坠感,显得大方得体,再配一双细跟高跟鞋。

“你们聊多久。”宋御臣望着他的女朋友,越来越耀眼了,简直让他挪不开眼睛。

初见她时,虽然她不像现在会打扮,长发只是徒手用橡皮筋扎起来,整日素面朝天,还天天穿着一套质感很差但是很整洁的运动服,那时的她与刺猬只是差在她没有刺而已,带着防备还有疏离。

可是,即便这样,宋御臣还是一眼就发现,其实她是一颗蒙尘的珍珠。只要把表面的灰尘擦拭掉,就会迸发出一种光芒。

“要是不久的话,我顺便送你回公司。”宋御臣道。

他不想回公司,是不想面对一群老奸巨猾的人,公司里的人,每个都是蜜口蛇心,整日在私底下密谋怎么把他拆卸入腹,好吞侵他的一切。

不过宋氏有家族制的成分,他们又是他的长辈,有些东西不好扯破,他只能假装不知道,每天都端着一张虚伪的脸继续和他们打交道。

他喜欢和林枝在一起,是因为只有在她身边,才可以心安的做自己。

没有人会告诉他,身为掌舵者,不应该笑,成何体统,连简单的表情也不能随心所欲,何况是示弱,撒娇。

他就喜欢在林枝面前示弱,享受她的呵护与保护。

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习惯把这些标签从男人身上摘除,然后把强大,寡言,内敛,克制等等的词语,再强硬的安在他身上。

“这也能顺便啊。”林枝一手抓着包包的带子,她提前出门了,所以现在还有点早:“那是不是顺便送我回公司后,再顺便等我下班一块吃午饭,吃完顺便送我回公司,然后下午再顺便等我晚上收工,一起回家?”

宋御臣唇角扬起:“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我才不是虫,我明明是你的小可爱。”林枝本来想严肃说出这句话,但她都要被自己的智障逗笑,崩不住,一下子笑开:“好啦,跟你在一起久,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弱智了。”

林枝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

大白天笑得这么甜蜜,是要被当成傻子的。

宋御臣也不跟她贫了,不想上班只是理想,然而现实是公文堆积如山,他没法不赶紧回去处理:“中午要是有空,叫我吃饭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