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一个继承人,当时虽然结婚了,但他的生活上仍然依赖袭人。对其他各房,可能只是宣布数字,比如王夫人,只许留两个丫头,其他都得归我,留哪两个你自己考虑。我要谁我也不点名。
袭人被忠顺王点名索要,这个时候袭人就面临一个抉择。走不走?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去得罪忠顺王,不是袭人自己的安危问题了,也不仅牵扯到宝玉宝钗夫妻的安危,更牵涉到整个荣国府的安危,如果能够应付得好的话呢,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可能通过贾元春在宫里面做工作。最好贾元春分娩生下一个皇子,最后荣国府的局面可能还能缓解;否则的话呢,就大家同归于尽。
忠顺王点名令一下,是容不得你犹豫的,因此,那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刻,全府的人,一定都在关注袭人的反应,她所面临的抉择,实际上比生死抉择更加艰难。府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预测和心理波澜,袭人自己灵魂深处更会掀起大涛大浪。在那样一个危急的时刻,可能贾宝玉和薛宝钗舍不得她,千方百计要把她留下,但是袭人自己作出决定,你点名,那我走!所以袭人的离开荣国府,在曹雪芹笔下绝不是像高鹗写得那样,好像很无耻,不愿意死,食言,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苟活至上。不是这样的。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离府是一种义举,她是为了保护宝玉、宝钗,为了维护当时贾家的那个局面,使其不至于再进一步恶化。她牺牲了自己,保全了别人。
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在前八十回的古本里面,第二十一回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里不做讨论,这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见正文”。那就说明在八十回后有一回会写到狱神庙,那里面会出现茜雪。批语接着说:“袭人正文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手抄本里这个“目”错抄成一个“昌”字,很明显是一个笔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八十回后会有涉及到茜雪狱神庙慰宝玉的回目,还会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回目。这条批语就透露,在曹雪芹笔下,袭人不是一个有始无终的人物,就她与贾宝玉的关系而论,是有始有终的。这条批语又说:“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就进一步说明脂砚斋或者畸笏叟他不是只听到曹雪芹给他讲一个构想,曹雪芹已经把那稿子写完了,而且是其经手誊清,清清楚楚地有这样一些情节。但是很不幸,还不只一稿,有五六稿,估计就是有五六回的稿子,最后都迷失了,非常可惜。
古本第二十八回又有一条批语:“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就是后来贾府的局面进一步地恶化,宝玉和宝钗有一度经济上非常困难,而这个时候,谁去资助了他们呢?不是别人,就是袭人和蒋玉菡。袭人应该是被忠顺王索要去了以后,再经历一番曲折,被忠顺王赏给了蒋玉菡为妻,他们那时经济上应该还不错,就想方设法去救济困境中的二宝夫妻。
这种八十回后的情节,作为批语,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古抄本上,而且脂砚斋和畸笏叟还不是一般地看到八十回后文稿,是一边誊抄一边看。所以我的探佚,是有根据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袭人离开荣国府不像高鹗写得那样是在宝玉出家之后,而是在宝玉和宝钗的婚姻仍然存在,在荣国府遭受第一波打击的情况下,为了力挽狂澜,才牺牲自己,被迫离开的。她不是背叛贾宝玉,不是所谓的“千古艰难为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不能拿那个战国时代的息夫人跟她类比,她是为了维护贾府,为了今后能够有机会帮助宝玉,作出了一种令许多人没有意料到的抉择,在曹雪芹笔下,她不是一个负面形象。
袭人的命运,和另外一个丫头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就是麝月。有一条脂砚斋的批语非常重要,在第二十回。那个时候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