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母的反应是:“……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晴雯原是贾府老仆妇赖嬷嬷买来的一个小生命,带到荣国府来玩,贾母一眼看中,十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做一件小玩意儿,孝敬给了贾母。

贾母是比王夫人级别更高的封建女主,按说对丫头更应有封建礼教方面的要求,但是她全面肯定晴雯,不但认为模样好,言谈也好。那天王夫人看见晴雯骂小丫头,她是陪同贾母进大观园的,贾母当然也看见了,那时候王夫人还根本不知道骂人的是谁,贾母却一定认出是晴雯,贾母却并不产生恶感。这就说明,曹雪芹的描写固然给阶级分析的评论角度提供了可能,但就他自己而言,他只在写真实的生活,刻画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明点“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依我看来,王夫人对晴雯的生命不能相容,还是出于人性深处的东西使然。政治、社会、道德的理念与情感,对人与人的冲突固然起着作用,但人际间的生死悲剧,往往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使然。天真,就是无需后天训练,生命中固有的本能;烂漫,就是不加掩饰径直呈现。王夫人体现于晴雯身上的天真烂漫,就是本能地觉得晴雯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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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好比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被送往猪窝一般,宝玉对她的被撵逐,大惑不解,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晴雯犯的是讨厌罪。

无须其他理由。王夫人觉得她讨厌。

如果是在一个阶层里,一个人觉得另一个人讨厌,一般情况下,也不能直接地把那被讨厌者怎么样。但如果是一个社会地位高权力大的人,对一个社会地位低又无权势可倚仗的人感到讨厌,那么,甚至无须调动政治、社会、道德的“道理”,只要宣布“你讨厌”,就足以致被讨厌者于窘境,于困苦,甚至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