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些内容曹雪芹都已经写成,在脂砚斋写批语的时候,本用不着别人去续。

勾起王夫人对晴雯恶劣印象的,是王善保家的下的谗言。王夫人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狠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就是他了。”凤姐却不愿痛快证实。脂砚斋在王夫人话语间有双行批语:“妙,妙,好腰。”“妙,妙,好肩。”“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也。”针对“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则批道:“更好,刑(形)容尽矣。”这样的文字,又是一石数鸟,更说明曹雪芹绝不从概念出发进行写作。如从概念出发,贾母、王夫人同为封建家庭主子,她们应具有完全相同的封建礼教意识,对晴雯这样的丫头会是同一眼光同样观感,可是,在这个地方,以及后面第七十八回开头,曹雪芹就写出了贾母和王夫人具有不同的眼光和心思。晴雯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玩物,贾母具有“破陈腐旧套”的审美趣味,因此对晴雯的聪明灵巧乃至尖嘴利舌,都能当做活泼的生命力呈现加以包容,晴雯的任性确实与黛玉的袒露个性相似,贾母对她们都不反感。王夫人那天看见晴雯那副“轻狂样子”,贾母当然也看见了,贾母如果厌恶,马上可以表露,更可以立即采取措施以达到“眼不见为净”,但贾母却并无所谓,王夫人在贾母面前也只好隐忍。这样,曹雪芹就再一次让读者意识到,即使贾母、王夫人有其作为主子的共性,然而她们之间的个性差异更大。这段文字也再次表露出王夫人对贾母认定宝玉、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甚至对元春对二宝的指婚意向也置若罔闻,心中积存的大愤懑,特别是对黛玉,王夫人实际上已经是当做“狐媚子”视之。凤姐虽然是王家的人,但在贾母依然是贾府最高决策者的现实面前,她犯不上完全站在王夫人一边,因此,王夫人要她坐实晴雯的“轻狂”,她采取了暧昧的态度。在整个抄拣大观园的过程里,凤姐都只是消极配合,直到从司棋那里抄出硬赃,而司棋恰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凤姐亲自展读潘又安那封情书时,她才来了精神。不过,那只是对邢夫人借绣春囊发动对王夫人和她的进攻,闹到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所迸发出来的一股子幸灾乐祸的邪劲儿。探春对抄拣大观园的反应,其实也正是作者内心对这一事件的评定。探春说:“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早起贾府的人议论甄家事情的交代,这是一种巧妙的“不写之写”,或者叫“巧妙的补笔”。最怪的是,这种大家族会自己先在窝里搞抄家,谁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到头来皇帝派人来抄这种“世代簪缨之族”的家,“忽喇喇如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脂砚斋在这个地方有条批语:“奇极,此曰甄家事。”值得推敲。我在前面分析过,所谓“甄家事”,其事件原型,就是乾隆三年发生的曹家的姻亲傅鼐家、福彭家被皇帝处置的事。是“真的家族事故”,而小说中,被安到了虚拟的甄家头上,脂砚斋看到书上这一笔,不禁感慨系之。探春痛掴王善保家的耳光,王善保家的被凤姐喝退到窗外后,居然还唠叨:“罢了,罢了!这也是头一遭挨打,我明儿回了太太,仍回老娘家去罢。”有的年轻读者可能一时不大懂得这话,“老娘家”是谁家呢?须知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嫁给贾赦时,从娘家带过来的活嫁妆陪房,当然是一家子人,所谓“仍回老娘家去罢”,意思是再回到邢夫人娘家去伺候邢夫人的母亲(老娘)。探春喝命待书等去斥责她,待书就说:“你果然到老娘家去,到是我们的造化了,只怕你舍不得去。”此话正刺王善保家的私心,作为邢夫人的陪房,她作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