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长发男人走了出来。
………这一定是回头率百分之百的着装。
不对,为什么,为什么!?WHYYYYYY!他们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在闹市区???啊???为什么???而且为什么偏偏让你给碰上了???????
你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每天晚上睡前祈祷千万不要遇到什么连续杀人犯以外,就是祈祷千万不要遇到酒厂的人了,虽然酒厂里有很多叛徒与卧底,但现在是……故事正式开始的七年前。
总之,目前酒厂的人你是一个都不想遇见。
呵呵,这就是传说中的墨菲定律吗,你也太倒霉了吧。
不过仔细想想,那个令你印象深刻、并且成为童年阴影的第一话,也就是看《云霄飞车杀人事件》的时候,琴酒与伏特加也是正大光明的出现在游乐场呢,连衣服都没换一件。讲道理,路人真不会觉得这两是COSER吗……日常里有谁会穿成这样啊!
糟糕,光顾着在心中吐槽了。不过默默吐槽可以舒缓你绷紧的神经。
其实现在问题也不大,这附近到处都是路人,也有不少路人因为琴酒大哥打扮实在太新潮而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然而琴酒却完全不在意,还点了根烟抽了起来。
只要你不作死,他们是不会注意到你这种平凡的路人的。
虽然不知道他们来这里干嘛……呃,有可能只是路过抽根烟休息一下吧,也可能再等人什么的。你想起了周年重置版第一话里,琴酒说过‘越是这种人多的地方,越不会被注意到。’虽然听起来好像很牵强,但是他们开心(?)就行吧。
不过,约好面试的那家店必须经过琴酒身边才能到达。然而,现在给你100个胆子,你也不敢靠近他。所以,你毫不犹豫的掉头走了。
那之后,你给店长打了电话道歉并且放弃了这份工作,顺便还患上了轻微的酒厂(琴酒)PTSD。你在家里自闭了半天……为了你的小命,还是不要选择需要每天出门的工作好了。
这样的话,就职范围一下子缩小了不少,找到一份能在家里赚钱的工作还是挺难的。最后想来想去,你决定抄起自己的老本行,写起了恋爱小说。
你作为一个文科生,在还没毕业的时候投稿过不少小说,也获得过小奖赚过一些零花钱。
目前这个世界还没有像你的世界一样普及网络/手机小说,基本还是以纸媒体为主。但是你好歹算是个‘未来人’,思想上算是领先了那么一点点,说不定……这条路能够走通?
然后,你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准备好了出道作的大纲,将完成的部分与大纲一起用电脑发给了XX文库的编辑部,接下来的几天你忐忑不安,因为你很久没有写小说了,心里没有底。
而且,你写的东西真的符合这个时代的人的胃口吗?你心中充满了不安。
就当你快要放弃的时候,编辑部回复了你,说编辑想要与你见一面谈出版以及后续工作。
没想到,这个因为现实不得不放弃的,曾经的梦想……竟然会成为你现在谋生的工具。
虽然你现在的写作方式是那种比较保守的手法,但是等到这个世界也开始流行轻小说的时候,你说不定也能成为潮流的引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