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4)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t镇上的小酒馆里,所有人都喝酒,只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绿澄透,仿佛把春天里最好的时光装在了杯子里。我问你为什么不喝酒,你说怕醉,因为你在找人。你恶作剧地请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为回报,我弹唱了一首歌给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搁置许久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飞了回来。

十年前,Fleet镇上的情人节,热闹的小酒馆里,只有我形单影只。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寻找敖炽,这个家伙,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别了二十年,我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走过了世界上无数个角落,见过的人,听过的歌,渐渐模糊在不断运行的时间里。

但我还记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 Gate的《goodbye girl》,酒馆里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动听的吉他跟声线感动了,包括我。一曲唱罢,我诚擎地为他鼓掌,望见彼此的第一眼,我们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类。

他还送了了我-一个系着玫瑰色丝带的小礼盒,里头是几块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异邦之夜,只有我自己的情人节,有人送上这样的歌与礼物,很难说不温暖。

我告诉他,我是一只从中国来的树妖,谢谢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将来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节,他大可以向我讨一份回礼。他说,这话他记住了,或许将来的某个情人节,他真的会来找我。

道别前,他问我,还要一直早那个人吗?我说是。

他很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为我对这个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从怀里掏出个一个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17种――不断寻找。我看不懂这话的意思,而他也没有跟我解释,只说,他在学习中。

往事历历,我惊讶地打量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带风情,翩翩少年郎,怎么现在就……就变成一颗巧克力豆子了?!

对,那时我没看出他的原身,只记得他与我一样,有一张中国人的脸孔。

“我的回礼,仍然有效么?”他反问。

“只要不涉及杀人放火,有效。”我点头。

“泡杯茶给我吧。”他无视重负地笑了笑,“虽然我现在不能喝了,但闻一闻也不错。”

巧别 第一节

是有多无聊的人,才会热衷于试胆会这样的东西。

章三枫把那个黑色的信封扔到桌上,抱起一堆衣服走到寝室的阳台上,仔细铺开晾晒――烘干机跟太阳光永远是两种意义,从来到这个国家开始,她总觉得衣服里藏着一股潮气,总要在阳光下晒晒,才穿得舒服。

她回头,目光又落在那黑信封上。今天早上,号称是全学院最美貌最智慧女生聚集处的“玫瑰十字女生会”,派代表扔了这封信给她,信封上写着“试胆会专用邀请函”这句狗屁不通的话,至于里头的内容,她还没工夫看。不过这个女生会的名头跟作风,她倒有不少耳闻,这里头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但她们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家庭条件都很优越,二是模样都还算漂亮,三是都很热衷在新生面前“树立威信”。

作为伦敦Fleet镇上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的新生,章三枫在收到“试胆会邀请”之前,早已经领教过女生会的各种把戏,饭菜里出现奇怪的虫子,辛苦完成的作业不翼而飞,鞋子里的死老鼠等等。

她十分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喜欢从伤害别人这件事上获得满足感,这些人难道是没有感情的怪物么?!她听说,女生会对每一个她们看不顺眼的新生的终极打击,就是逼对方参加所谓的试胆会,她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