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洗个澡,很快。”她踩着梯子下床,一边说道。
这一招很好用。她最害怕欠人情。
洗头的时候就着洗发水随便挠了两下头皮,掌心已然多了一团无法忽视的发丝。
梁斯翊盯着看了一会儿,用纸巾包好,离开洗澡间的时候扔进了垃圾桶里,被水雾打湿的卫生纸团透着黑色。
在操场边上热身的时候仝姝特意嘱咐梁斯翊,说不用勉强,跑不动了就沿着跑道走走。
“我尽力吧。”梁斯翊向前弓步压腿,扭头朝仝姝笑了一下。
跑第一圈的时候,梁斯翊轻松跟上,第三圈,她开始体力不支,到第十圈的时候,口腔,鼻腔里已经尽是血的腥锈味,每次呼吸都像吞下一把寒冷的刀片,把肺切割的七零八落。
仝姝一个人的时候习惯跑十公里,今天不到五公里就停了。
她只是没想到,不擅长跑步的梁斯翊竟然硬咬着牙跟她跑完了全程,再继续跑下去怕梁斯翊的身体受不了。
梁斯翊也跟着停下来,弯着腰大口喘气。
两个人在操场内侧走,绕过一个弯道,梁斯翊的心率才趋于平稳,抬手把后脑勺松垮的皮筋捋下来重新绑了个马尾。
“靠,累得想死。” ? 这是她跑完说的第一句话。
两个人往宿舍走,梁斯翊有些好奇地问仝姝,为什么喜欢跑步。
这在梁斯翊看来跟自虐无异。
“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的想法跟你一样。” ? 仝姝拆开一片口香糖放进嘴里,茉莉薄荷直击灵魂的清香压制住嘴里浓重的血腥。
又给了梁斯翊一片,“倒不是多享受,只是跟跑步比起来,学习还轻松点,最起码能有个地方坐着。”
这话倒是说到梁斯翊心坎儿上了。她跑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走两步吧,走两步吧,如果能走两步让她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
“高中的时候,咱省不是有体育中考吗,那时候我八百米都跑不完全程。后来一公里,三公里,十公里,明年打算报个半马试试。”
仝姝看着她,笑笑,“这也算因祸得福。成绩、成果都是给别人看的,身体才是自己的。”
可是只有取得成绩的人才有资格说这句话。
梁斯翊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赞同。
后半句她倒是听进心里了,于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她每天只有运动的时候才会从床上坐起来。游泳,羽毛球,跑步,仝姝没空的时候她就叫上秦江雪一起,结束后不回宿舍,拉着他直接去酒店。
事后,梁斯翊靠在他怀里玩手机,细长的脖颈上印着几道明显的红痕。
梁斯翊愿意主动粘着他,说不开心是假的。他恨不得把能翘的课全都翘了,用多出来的时间陪她。
即使这转变过于突然。
前一阵子还忙的一周都见不到一次,每次打电话超过两分钟她就发脾气挂电话,想发消息哄她,发现自己竟然被拉黑了。
最近忽然天天说要见他,甚至连他上大课她也会跟他一起去,就和普通的校园情侣一样,同寝室的舍友说他终于有个谈恋爱的样子了。
梁斯翊其实也不大懂自己。
这是她第一次谈恋爱。她不懂为什么他们的关系越近,她越是容易失去理智,像疯子一样口无遮拦,把伤人的话、暴躁的情绪全部丢给他。
是不是爱情也像雪花,升温融化时才会感觉到湿冷。
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学校教给她很多知识,但在她十七岁这年,却好像才刚开始学习怎么和这个世界相处。
做爱的时候,她主动拉着他的手,摁在自己脖子上,尖声